客户48岁,刚被美国运通以1万美元起诉。 他昨天刚收到传票和投诉。 他是单身,一个孩子青少年期。 他曾经有过生意但却失败了。 他现在担任经理,每月收入4,000美元。 他现在没有房子,但确实拥有一个作为联合户主的房子,大约3年前出售。 出售房屋的净收益为10万美元。 作为一名共同户主,其净收益的一半或5万美元都归他所有。
乍一看,这应该是第7章,这样他得到一个新的开始,法院消除了1万美元的诉讼和其余的4万美元信用卡债。 第7章的经济状况调查确实没有问题,因为他的2个人口家庭的收入低於加州的中位数。 对於第7章来说,这看起来像是一个扣篮案例。然而,在房子出售期间存在一种情况,这种情况在这个明显的第7章案件中引起了挫折。 出於某种原因,我并不理解,客户将其出售房屋所得款项的50%份额转让给另一个共同户主。 在托管结束后,全部100%的净收益归到另一个联合户主。
在此分析中,这种情况成为过去四年中发生的“资产转移”。 然而,正如客户解释的那样,他确实将转让给了联合户主,但该联合户主给了他5万美元,这已经完全用於生活费用。由於3年前发生的5万美元转账,第7章受托人可能会提出一些问题。 受托人可能会说5万美元是preferential transfer,这是他避免或取消的权力。 换句话说,受托人可能会试图从受让方共同户主那里收回50,000美元,即使实际将50,000美元退回给客户,然后客户在过去3年内将其全部用於生活费用。
好吧,让我们这样说吧。 第7章受托人可能有10%的可能提出此问题,但第7章中有90%的可能性不会提出此类问题。受让人的辩护理由是转让是名义上的,受让人只是持有 为客户提供5万美元的信托,50,000美元的真正所有者,受让人实际上立即向客户退还了5万美元。 这是一个非常好的防守,因为事实上,$ 50K的实际所有者仍然是客户。 它是受让方为客户信托的财产,根据破产法,第三方为债务人以信托方式持有的财产仍被视为债务人的财产。
问题在於这是一个可以由第7章受托人提起诉讼的问题。 一旦提出对手诉讼,受让人需要为自己辩护。 在这种情况下,法律费用上升是因为它需要花钱来抵御对手的投诉。为了完全避免这个问题,低计划付款第13章更适合客户。 由於客户的收入低於中位数,他将有资格根据第13章获得低额计划付款。在第13章中,5万美元的转移不是一个大问题,因为通常第13章受托人不会诉讼这类问题。 他们可能会尝试增加计划付款以补偿转移,但在这种情况下,实际上是50,000美元实际上属於客户并且资金已用完。 这是事实。 转让只是名义上的。 受让人为客户持有5万美元的信托,并立即将其交还给他,他在过去3年里一直用它来支付生活费。
计划付款有多低? 我估计客户可能每月支付200美元,为期36个月。 支付7,000美元后,43,000美元的余额将免债。
如果没有第13章的保护,美国运通1万美元的诉讼将最终成为工资扣押。 在这种情况下,美国运通将每月征扣客户总收入的25%。 这是每月1K美元。 金额太大了。 客户无法支付租金。 当然,客户可以申请豁免扣押,理由是他每月没有可支配收入,但豁免只有90天。 他必须每90天出庭,向法官证明他没有钱支付。 所以这非常不方便。
为了安心,客户的最佳选择是第13章,计划付款较低。 我有一个客户每月只需花费150美元就能获得60,000美元的信用卡债。 同样的情况。 她把自己的房子卖给了她的兄弟,以便比市场价便宜,作为交换,兄弟俩允许她免费待在房子里直到她去世。 在第7章中,受托人会试图收回该物业,因为它在过去4年内以低於市价10万美元的价格卖出了。
“所有活着而信我的人绝不会死,直到永远。你信这话吗?“约翰福音11:26
(所有翻译以英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