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一轮的中美谈判,中方要求纠正的清单上,包括取消对中国共产党员及其家属的签证限制以及中国留学生入境的签证限制。 早前亦有一批中国留学生,因为被领事馆拒绝签发学生签证,打算聘请律师控告美国政府,维护他们认定的合法权益。
外国人入境美国的两项主要签证:学生及旅游签证,直接由美国领事馆审核签发。申请人若果不获批准这类签证,没有其他法律途径上诉或抗辩,但可以隔一段时间后再重新申请。
至於其他签证,例如未婚夫妻,外国人来美国工作,以至亲属移民,先要向美国移民局提出申请,移民局批准申请后,再向美国领事馆申请签证。即使移民局批准,领事馆仍然可以不给予签证。申请人可按照领事馆不批准的理据,透过相应的法律途径处理。笔者过往就处理过很多因为申请人被领事馆判定有欺骗或误导美国政府的违法行为,为申请人申请豁免。有一些被拒签证的案件,领事馆指明会将原来的移民申请发回移民局重新审核,申请人可以再向移民局提出类似覆核的诉求。若果移民局覆核后仍然维持原来的批准判决,案件会重返领事馆覆核签证申请。笔者就为一位亲属移民的美国公民向移民局提出两次覆核,因为第一次覆核成功后,领事馆依然拒发签证。第二次覆核再次成功后,领事馆终於签发结婚移民签证给予公民的太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