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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离婚的轨迹:家暴引爆家风暴 | 黄丽华律师事务所

03/06/2021     黄丽华律师事务所

根据笔者的办案经验,家暴导致夫妇离婚的机率超过九成。

第一种情况是被举报家暴一方,尤其是被拘捕后亦被检控甚至被定罪,对配偶心存仇恨,离婚是报复手段。

第二种情况是受害人受不了对方家暴。家暴案引发受害人下定决心要和对方分开。

第三种情况是被诬告家暴,从而认清配偶的狰狞面目,决意离婚避祸。

第四种情况是双方都有错,一言不合发生肢体冲突,没想到报警会演变成家暴刑事案。虽然双方未必想离婚,但事情闹大了,就回不了头,形势造就离婚。

第五种情况是为了绿卡身份,例如申请家暴受害人移民(battered spouse petition),或者用家暴为由申请I751条件绿卡转正,制造家暴场面来为自己创造有利证据。

第六种情况是为了争夺小孩抚养权,先发制人举报或申请家暴,让对方不能和小孩在一起。若家暴成立,对方还会丧失抚养权。

姑勿论家暴案是在家事法法庭,抑或在刑事法庭,都是引爆夫妻决裂的导火线,继而走上离婚路。

笔者发现很多被控告家暴一方疏忽了家暴所带来的恶果,而没有认真为自己辩护,因为中国人的传统思维是夫妻床头打架床尾和,甚至认为打闹是小事。在美国,肢体上的粗暴行为是有刑责的。笔者的家庭法客户,离婚后在一次交换小孩时双方口头争执,对方发怒,抢了客户手机扔在地上。客户报警。对方被检控亦被定罪,还被判赔偿客户的手机钱,客户从刑事法庭上获得三年刑事保护令。

刑事上,若家暴被定罪,除了一般的罚款,做社区服务,监守行为,禁制接近对方,严重者会坐牢,绿卡人士更可能被撤消绿卡甚至驱逐出境。家庭法亦会拿走家暴者的小孩抚养权,家事法庭不必家暴者被刑事定罪,法官只须判定有家暴行为便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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