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出现第三者,按理应会导致双方离婚,但笔者发现,因感情不忠而离婚只属少数个案。
路边野花不存在性别差异,可以是男,亦可以是女。
对婚姻不忠可以是情慾兼备,亦有些是精神上的越轨。笔者的客户投诉配偶舆异性行为言行暧昧,但未越过红线。这类“柏拉图式”的精神背叛多数发生於配偶和他/她的朋友,同事或生意伙伴之间。笔者经办过一宗较经典的个案,客户不满丈夫看色情网站,并在网上与异性有暧昧互动,客户不能忍受这种精神背叛,成为离婚的导火线。
社会普遍认同男性是强者,但笔者发现在家庭婚姻方面,男性反而会优柔寡断。笔者的一些男性客户,发现太太越轨后来找笔者谘询,往往表现无助矛盾,想挽回又怕裂痕不能修补。笔者的一名男性客户,目睹太太舆异性约会,摊牌时太太直认,但希望客户给予时间整理,不要让小孩有个破碎家庭。笔者记忆中,纯粹因太太不忠而决意离婚的客户少之又少。
若男方出轨,较多倾向死口不承认,有些反而指摘太太无理取闹或疑心心暗鬼。笔者的女性客户,有为数不少的因丈夫不忠而长期精神压抑,但又不敢踏出离婚之路,理由可以是因为经济,小孩,或祈求浪子回头,更多是过不了自己的心理关卡。另一种反应是"策略性忍让”,要和小三斗,和丈夫斗,认为离婚等同认输或便宜了背叛者,坚守婚姻之名和实。但若丈夫比自己强,尤其掌控财政,不断把财产转移给小三或他人,被动式策略往往会落得人财两失。有客户谘询笔者,可否向小三讨回丈夫的赠予?离婚法只针对夫妇两人,若要针对第三者,必须向法庭申请把第三者加入离婚程序。若没有在家事法院启动离婚,太太作为“第三方”,更不可能在民事上对小三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