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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法】 先生离婚藏财产,太太怎麽办? | 刘美芳联合律师事务所

08/12/2020     刘美芳联合律师事务所

在这个讲求男女平等的年代,却不是每个家庭、每段婚姻,男主人和女主人均拥有对等的经济控制权。除非一切你情我愿,否则总有一方受制於另一方,伸手要钱的日子又怎麽好受。


一旦这种财富不均的婚姻跷跷板失去平衡,握有经济实力的支配方,刻意将个人或共同资产隐藏的深不可露,其配偶将处於一种被动状态,想和对方谈协议离婚,简直比登天还难。别担心,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委托一位优秀的加州离婚律师,试图善用法律容许的一系列「搜证」动作,将对方的财务状况,查的水落石出、一目了然。



夫妻离婚分产,在出庭之前,搜证动作比什麽都还要重要。最主要的目标,是将关键财务状况透明化。律师一定要找对方法,来迫使对方将所有婚内共同、个别、混合财产,一一摊在桌面上,开诚布公。一般来说,专业的离婚律师,可以采取以下五种有效的搜证方式,来披露对方实际的财务状况:

要求提供佐证资料 - 离婚律师可以要求对方提供各式财务资料,诸如银行对帐单、税单、贷款资料、房地产证明、资本利得等等。
  • 书面质询 - 离婚律师有权发出书面质询,要求对方承认名下拥有的资产。这也可以用於,我方没有具体证据,却合理的怀疑,配偶以任何手法隐匿了名下的有价资产。
  • 现场勘察 - 要求对方打开保险箱,将地窖里珍藏的昂贵名酒公诸於世,或允许勘察寄放在他处的有价艺术品,等等。
  • 录取口供 - 若缺乏实质的证据,或认为对方有委托他人隐藏资产的嫌疑,律师可以要求录取对方或第三方口供,包括本人、亲友、或事业夥伴,都可能牵涉在内。被录取口供者,须宣誓所说一切属实,否则将犯下伪证罪。所有口供的内容,将由法院认证的书记官打字、或录影存证,以供日后呈堂所用。
  • 调阅资料 - 离婚律师还可以发出传令,透过第三方单位正式调阅对方的退休帐户、金融单位记录,或聘请专家证人调查佐证。
无论您是想要展开调查,或被调查的那一方,在法律搜证繁复的过程中,都需要一位有经验的离婚律师为您保驾护航,藉由搜证为您争取最有利的离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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