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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丽华律师事务所:《I-360家暴受害人移民申请成功个案》

11/09/2018     黄丽华律师事务所

笔者既是移民法亦是家庭法律师。近年华人家庭举报家暴呈现上升趋势。笔者处理爲数不少的家暴禁制令及I-360家暴受害人自办移民个案。

刚刚笔者收到其中一个I-360申请获批的通知,马上知会客户,笔者与客户都十分庆幸辛苦努力的付出终於修成正果。



客户来自中国大陆,用观光签证入境,后来女儿亦以留学身份(F-1签证)来美。客户遇人不淑,被美国公民酒后乱性借机强暴,但公民其后口口声声说爱她,并承诺与她结婚。客户以爲对方是真心,就没有及时报警。公民其后真的与客户结婚,虽然嘴巴说会爲客户申请结婚移民,却一直没有付诸行动。婚姻期间,公民经常酒后对客户粗言秽语的斥责,又要客户“滚回中国”。更甚者恐吓客户要杀死客户的女儿。公民亦非忠诚丈夫,婚后仍与前女友藕断丝连。客户接受不了如斯不堪的生活,在一次争执后就向法院申请临时禁制令,并向警局就曾被强暴报案。由於客户是事后过了一段时间才报案,警局只作报备有人投案。客户英语不佳,公民是美国人,在回应禁制令时找来两个证人指控客户结婚的目的纯粹爲了申请绿卡,又否认对客户有粗暴行爲。结果禁制令开庭后法官否决了客户的申请。事后公民还在外州以骗婚理由提出婚姻无效的诉讼。客户爲了女儿安全爲她办了转学申请。



首先,笔者建议客户抗辩其丈夫在外州的婚姻无效申请,理由是丈夫不是外州居民,外州法庭没有审判权。后来公民自动撤销此婚姻无效申请。双方在加州办理离婚手续。

客户的I-360没有强而有力的客观证据。她只有报案记录,禁制令又失败。家暴往往只有施暴者和受害人才知道事发真相。各执一词,证人的诚信就变成了关键。笔者处理I-360案件就用“拍电影”的手法,把客户的整个故事一点一滴的呈现,特别透过小事的细微描述,来衬托客户所讲的都是实话。笔者也会用客观的证据去呈现施暴者的个性和行爲。这个案件没有家暴检控,更没有警察报告,笔者就找来公民的同事证明看到公民酒醉及婚后与前女友仍有来往。公民事后经常到客户家要求复合,又打无数电话给客户。笔者就让客户在公民到她家楼下时拍照,也要客户保存所有对方致电记录。笔者利用这些客观证据,加上客户邻居证明公民曾在客户家门口外叫嚷骚扰。以及公民在外州申请婚姻无效,公民的嗜酒,分居后还跟踪及骚扰行爲,更能反面证明婚姻的真实性及呈现家暴存在的可信性。若公民是“坏蛋”,客户供词的可信性及可靠性就更高。客户的女儿从未曾与公民共住,也非直接受害人。笔者在客户申请包括其女儿,也爲女儿做单独申请。

皇天不负有心人。I-360申请在2016年10月提交,2018年5月获批。客户与女儿就可以进一步申请绿卡了。

<此文由黄丽华律师提供。如若转载,必须刊登原文并注明作者。本文的目的是提供基本的法律常识,不能用作法律意见。读者的个案,应咨询律师。黄丽华律师办公室地址:1122 East Green Street, Pasadena, CA 91106,电话626-449-6600,电邮chanwonglaw@sbcglobal.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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