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清泉律师专栏:长者寻求第7章救济6万美元信用卡债,但是住屋情况如何?
07/17/2018
杨清泉律师事务所
客户57岁,最近离婚,两个孩子,一个在高中,另一个在大学。她在一家大公司做中层管理,年收入4万美元。她还在结婚时累积了5万美元的信用卡债。前夫有很好的收入。因此,当她还在结婚时,她的丈夫帮她付信用卡。每月最低金额为1,500美元,以保持最新状态。这几乎是每年2万美元,这是她每年4万美元的总收入的一半。毋庸置疑,她无法继续为这些卡付款。幸运的是,她住在一所房子里,我们说,这不属於她,但她所要做的就是支付800美元的抵押贷款。抵押贷款也不在她的名下。这不是她的房贷。谁是她住的这所房子的主人?
她的父母拥有房子的所有权,抵押也是以父母的名义。此外,过去二十年来,父母一直在支付抵押贷款。母亲五年前去世了。父亲两年前去世了。七年前,父母将房子地契交给她的儿子。然而,她儿子现在没有收入,因为他还在上大学。因此,客户在过去两年内支付了抵押贷款,并将抵押贷款利息作为她的纳税申报表扣除。由於这栋房子几乎全部付清,房子的所有权对客户的破产申请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如果客户拥有这所房子,那麽她将无法获得第7章的资格。她必须根据第13章提交申请。在第13章中,客户需要每月支付1,000美元,为期60个月; 由於非豁免权益超过6万美元,因此100%支付信用卡无息。
让我们更多地分析这个案例。虽然客户现在正在支付抵押贷款,但她只支付了两年的费用。此外,她不拥有这所房子。房子的合法和公平所有权属於她在大学的儿子,因为她的父母将房子给了她的儿子,而不是给她。根据这种分析,客户将拥有相当於两年的相应所有权份额,这并不多。这大约是10%,因为20年中有两年是10%。她的宅基地免税额至少为10万美元,足以支付10%。但是,如果她过去两年的抵押贷款支付被视为租金,因为她的儿子拥有房子。这种分析也是合理的,并且可以站稳脚跟。如果这些付款被视为租金,那麽她将拥有零房产权益。无论哪种方式,客户都有资格参加第7章,而不必担心会失去生活的屋顶。
如果你需要减免债务,请预约见我。我会亲自分析你的案子。
(所有翻译以英文为准)
杨清泉律师毕业於乔治城大学法学硕士,并已经开业三十多年。杨清泉律师专精破产法,商业和民事的诉讼,在加州已成功的处理了超过数千个案件,其中包括海外公司。杨清泉律师通英语,国语及福建话,并期待着与您讨论您的个人情况。请致电安吉 Angie,芭芭拉或 Jess,预约电话(626)284-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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