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美芳联合律师事务所:一纸同居协议书 不如婚姻保障多
05/09/2018
刘美芳联合律师事务所
1998年出道的台湾女艺人吴佩慈,被誉为九头身美女,拥有模特儿、歌手、演员、主持人、作家多重身份,现在还晋升三个孩子的妈,因此宣告退出幕后,专心经营她的奢华贵妇生活。孩子的父亲是谁呢?他是香港百亿富商纪晓波,坐拥矿业、环保、房地产、博彩、赌场酒店等等多项产业,身价不凡,纪母本身也是响当当的商场女英豪,最近在塞班岛大举投资全球最奢华八星级酒店。吴佩慈为了讨准婆婆欢心,砸了十亿人民币请欧洲工匠打造黄金巨龙设於新酒店中,并亲自宣传版面。
令人惋惜的是,到了目前为止纪晓波尚未正式迎娶吴佩慈,即使据称他已在孩子的妈名下存入四十亿人民币,大方为她购入价值数亿人民币的香港豪宅,当然股票、名牌包、珠宝絶对少不了。据传纪晓波相当疼爱吴佩慈及孩子们,人前人后称她作老婆,常常全家相偕出游,既赠了豪宅予佳人,想必肯定长时间生活在一起。在现代男女的观念中,同居并不算新鲜事,但为何纪晓波至今不给吴佩慈一个合法配偶身份?
假设同样的情境发生在美国加州,长期同居人难道无法享有任何配偶权益?很遗憾的确如此。除非同居人之间订有协议,否则同居关系无法保证两人分手时,可以像办理离婚拿到应得的共同财产或赡养费。
尤其当两人购置房产时,必须深思以正确的名义登记,否则当一方不幸意外身亡,名下的房产不一定会留给同居人。尤其遇到同居男友与别人婚姻关系仍然存在时,房产、存款、退休金等等可能全数留给未亡人,届时同居女友也许一毛都拿不到。
设立同居协议,可以列出双方的权利义务,明确了解对方的期待值,还可藉此避免未来在分手时可能发生的纷争。同居协议可涵盖房产拥有权,收入支出如何分配,银行帐户、信用卡、还有保险规划等等内容。有关房产较细微的内容也可加入,例如房子假设由其中一方支付头款,另一方负责后续装修,在什麽时间点同意将房子转到两方共同名下。假设两人分手时,其中一方如何分期买下房产,是否有支付对方 Palimony (分手之后生活费)的义务等等。同居协议可以透过律师撰写,也可以两人私下书面协议,当然以律师撰写并见证的方式最有保障,日后到了法院将成为强而有力的证据。有时同居人口头承诺或暗示对方拥有哪些权益,后来却过河拆桥,经原告诉讼举证,法院可能也会同意维护其权益。
有些人不想被婚姻牢笼禁锢,以为只要利用同居就可以逃避婚姻应尽的责任,苦的却是弱势的那一方。设立同居协议多少可以让有孩子的同居人感受到更多保障,对於家庭和睦也许具有某些层面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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