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谈有助於领事官判断申请人是否属於下列不符合签证申请条件者:
• 是否属於不允许入境的外国人(Inadmissible Alien)
• 是否属於不可获得签证者(Ineligible to Receive Visa)
• 是否有移民倾向(Immigrant Intent)
在面谈过程中,领事官会对申请人所递交的申请表格及相关文件,进行检查和询问,询问问题是要确认申请者的身份和澄清一些疑问:
• 申请表格所填的内容是否准确和完整;
• 提供的相关文件是否符合要求和齐全;
• 回答问题是否符合事实以及有否说谎等;
美国是一个法治社会,领事官都会遵纪守法、按规则办事。领事官所提问题的范围十分广泛,会对申请人的家庭、工作、经济状况、社会背景以及政治身份等情况进行整体了解,查找申请者提交信息中的任何破绽。若领事官问到令申请人不快的问题,不要拒绝回答,更不要发火。因为领事官是在执行公务,申请人应该实事求是地回答领事官所提问题。申请人不要存有领事官故意刁难的想法,不宜与领事官发生争执。如有问题,最好向领事官坦白叙述,应以正确充分的理由使领事官明白你的处境,合情合理的要求是会被考虑和接受的。
回答领事官提问时的注意事项:
• 要问什麽答什麽,千万不要答非所问,也不要背事先准备好的演说词来回答问题。
• 一定要坚守诚实的原则,事实求是,如实回答,切勿说谎或夸大其词。
• 说话不能拐弯抹角,面谈时间短暂,对领事官的问话,要根据所提问题的主题来回答,尽可能集中重点,直截了当地来回答问题。
• 要注重事实及逻辑原则,以直接清楚的表达方式回答,不能含糊其词,模棱两可,或前言与后语不相符。切勿用大概或可能等词语及推测方式来回答问题。
• 通常驻华美国领事官都懂中文,但如能用英文回答问题就更好。
• 要注意仔细听懂领事官的提问,不懂可请领事重复一次,听懂后再作恰当回答。
在仪表和着装方面的注意事项:
衣着要整洁,穿着应与申请人本人的职业和身分相称。面谈时要心情轻松,不要太紧张,要落落大方,表示诚意。应备全申请所需文件及身分证件。
面签需要携带的材料:
1. 有效护照,有效期需超出在美预定停留期至少六个月
2. 确认预约单(包含可以机读的签证缴费收据)
3. DS-160表的确认页
4. 美国签证照片
5. 如有必要,还需根据签证类别提供相应文件
6. 辅助材料
切记:在面签之前,一定要根据自己提交的资料进行演练,并将自己的信息熟记於心。
曾经获得过B1(商务)、B2(旅游/短期访问)、F(留学生类)、J(交流访问学者类)以及H(短期工作人员类)签证的申请人再次申请签证时如符合条件即可将申请数据递交到提供此项服务的的中信实业银行分行。
某些签证类别的申请人还有下列具体限制:
• 再次申请F、J以及H类签证的申请人此次返回的学校、研究院或工作单位必须与上次申请时相同。
• 再次申请商务签证的申请人在递交签证申请时应提供美方邀请函和访美日程安排。
• 从2004年12月13日起,持因公普通护照的申请人也可以开始使用免面谈递交签证申请服务。和其它申请人一样,这些申请人必须符合上述各种条件。此类申请人既可以通当地的外事办公室也可在当地的中信实业银行分行递交免面谈签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