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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美芳律师:投资移民防欺诈 移民路上陷阱多

01/02/2018     刘美芳联合律师事务所

EB-5投资移民项目长年以来大受亚洲富豪们欢迎,因为除了可以获得一纸绿卡,还能同时在美国投资事业。但所谓投资,代表有输有赢,幸运的不仅喜获美籍身分,还可拿回五十万美元起跳的投资金,外加利息收入以及投资回报。运气不好的,假设遇到项目经营不善,投资人将必须承担损失全额投资金的风险。  

近年来利用投资移民吸金的事件层出不穷。 EB-5投资项目失败,倘若起因在於项目方违反美国法律、以诈欺手段发售投资机会、将资金用在私人用途或非相关之项目等等,投资人将有机会兴起民事诉讼设法将投资金追回。



2016年期间,洛杉矶发生一起李姓移民律师(音译)私自挪用移民投资金事件,造成多位受害者因此失去拿到绿卡的机会。长达十年之久,该律师协同其妻子以及事务所合夥人美籍律师肯特,大量招募来自中国以及韩国的投资者,谎称将他们高达千万美元的资金投注在一项位於Kansas州的生物燃料建厂项目,实际上却侵占盗用高达六成的资金。据称这些资金有些被用在他私人用途,部分拿到菲律宾投资,剩余的则被拿来还款给不同项目的投资人。而他所号称的燃料厂从未动工,也并未创造任何移民局所要求的工作机会,他所呈报上去的,都是其它公司的员工名单。

李姓律师夫妻及其合夥人还设立了多家公司一手操盘,向移民局申请让Kansas燃料厂成为投资区域中心,表面上一切合法化,因此获取了取多移民投资者的信任。

除了面临投资人以及美国证管会提出的民事诉讼求偿,李律师等多人还需面对刑事诈欺罪、伪造文书等多项罪名缠身。目前他人在韩国因别起罪行遭到收押,将来引渡回美,可能必须面临数十年牢狱之灾。

一般人认为,因欺诈投资者而被列为被告的,也许可以是移民律师、投资区域中心、或项目方公司本身,却没想到即使是在美国特许成立受控管的商业银行,也可能因为投资移民欺诈事件,同时陷入被告行列。李律师欺诈投资者官司引起连锁效应,有十几位韩国移民投资者对当初李律师要求他们将资金汇入的某家美国商业银行提告,控诉银行业务过失、欺诈、以及违约等等多项罪名。

按理来说,银行本身应该维持中立,但这些韩国原告认为,被告银行与李律师关系斐浅,还雇用了他的亲戚作为员工,因此给了李律师许多方便,让他可以自由支配这些投资者的帐户部份资金流向,造成在未经他们同意之下,资金被用在不符合他们认知的投资项目。他们认为银行破坏了客户的信任,也并未举报可疑的资金活动,带给客户莫大的损失,理因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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