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没有进“小黑屋”的经验,无从核实此形容词的真实性。根据客户的反映,在过关时被要求在旁等候,然后被带进另一个还有其他旅客的房间,等候海关官员盘问,这过程往往要数小时。在法律上,在这个第二度检查期间,旅客仍未属过关入境(admitted), 所以没有聘请法律代表的权利。
第二度检查,当然是因爲海关官员认为旅客存在一些“状况”。海关发现“状况”,通常是由於旅客在过关时回答问题不妥,导致第二度检查。笔者接触过的案件中,包括以下“状况”:
第一度检查,通常只问几条问题,第二度检查,被问的问题就繁复多了。
盘问完毕很有可能会被要求签字作实。将来若要上移民法庭,这口供会成爲呈堂证供。虽然盘问时会提供翻译服务给予不懂英语的旅客,但翻译水准不一,而且往往是电话传译,可能会导致问题或答案被曲解的情况。
若要避免第二度检查,应在过关前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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