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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丽华律师专栏:过关的考验之一:被叫进“小黑屋”

12/22/2017     黄丽华律师事务所

笔者没有进“小黑屋”的经验,无从核实此形容词的真实性。根据客户的反映,在过关时被要求在旁等候,然后被带进另一个还有其他旅客的房间,等候海关官员盘问,这过程往往要数小时。在法律上,在这个第二度检查期间,旅客仍未属过关入境(admitted),  所以没有聘请法律代表的权利。

第二度检查,当然是因爲海关官员认为旅客存在一些“状况”。海关发现“状况”,通常是由於旅客在过关时回答问题不妥,导致第二度检查。笔者接触过的案件中,包括以下“状况”:

  1. 观光游客入境过程频繁,或每次逗留美国时间很长。
  2. 观光游客入境的目的与其观光签证不符,例如持有在美居留的证据,又或者携带求职求学的文件。
  3. 绿卡人士长期在海外,或每次逗留海外的时间很长。

第一度检查,通常只问几条问题,第二度检查,被问的问题就繁复多了。

盘问完毕很有可能会被要求签字作实。将来若要上移民法庭,这口供会成爲呈堂证供。虽然盘问时会提供翻译服务给予不懂英语的旅客,但翻译水准不一,而且往往是电话传译,可能会导致问题或答案被曲解的情况。

若要避免第二度检查,应在过关前做准备:

  1. 若是观光游客,不要携带过多行李或携带与观光身份不符的证件及物品。笔者有客户从加拿大入境时被拒入境,因爲海关认爲他携带的行李及证件,显示他长期在美国居住。另一名客户因爲携带自己的学历成绩文凭被怀疑来美求学而非观光,结果被关进拘留所要上移民法庭。
  2. 回答问题一方面必须诚恳诚实,另一方面必须清楚移民法规对入境旅客的要求。若认爲自己的情况存在不明朗的因素或灰色地带,应在入境前咨询律师。 
  • 有问必答。
  • 听清楚问题才答。
  • 不要答非所问。
  • 不应含糊其辞。
  • 不必提供超乎答案所须的讯息。

<此文由黄丽华律师提供。如若转载,必须刊登原文并注明作者。本文的目的是提供基本的法律常识,不能用作法律意见。读者的个案,应咨询律师。黄丽华律师办公室地址:1122 East Green Street, Pasadena, CA 91106,电话626-449-6600,电邮chanwonglaw@sbcglobal.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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