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55岁,儿子刚刚进入大学,女儿刚结婚。他的收入是每月5,600美元。妻子的收入是每个月5,500美元。所以,他四口之家的总和是每月11100美元。直到4个月前,他的收入实际上高於每月5600美元。 4个月前,他的总收入是每月6700美元。他的收入减少了1100美元,主要是由於加班太多。雇主决定聘请另一个人。这就没了加班费。他没有房子,只有两个孩子在大学里,还有很多以前没有的额外开支。例如,他不得不为儿子提供一辆新车上大学。他还给女儿了一辆新车上大学。两辆车正在租赁。他自己正在为一辆新款车买单,他的妻子也开着一辆新车。因此,客户正在为4辆新车付款。每辆车每月$ 500,汽车支付总额每月$ 2K。 4辆新车的汽车保险每月差不多1千美元。所以,4辆车加保险,一个月大约是3千美元。
即使家庭总收入为11100美元,扣除税收和其他工资之后,家庭的净收入大约为8千美元。 汽车支付3千美元后,剩下的是5千美元的租金,食物和其他必需品。 租金是1,500美元,剩下的就是3,500美元。 4辆汽油的汽油至少有1万美元,剩下的就是2,500美元。 还有食物,医疗和其他必须支付的东西。 一切都支付之后,真的没有可支配的收入来支付信用卡债务,如果有的话。
不幸的是,客户欠了4万美元的信用卡债务。 妻子只欠了10K美元的信用卡。 客户的$ 40K信用卡需要至少1200美元的最低支付来保持。 妻子的10K美元信用卡需要至少300美元的最低支付。 没有1200美元,也没有300美元的可支配收入。 那麽现在会怎样?
那麽,当然,丈夫开始违约40,000美元,但妻子仍然勇敢地支付她300美元,以保持她的卡1万美元的不拖欠。 客户希望获通过第7章有新的开始,而不是支付$ 40K的任何部分。 妻子宁愿不为她的$ 10K提交第7章。 这是一个很好的决定,因为如果丈夫确实摆脱了他的$ 40K,那麽$ 10K的卡片对他们来说还是可以搞定的。 而不是1500美元,他们只需要300美元就可以使卡保持不拖欠。 如果丈夫能够在第7章中免除4万美元,那麽这个家庭的信用卡债务将从5万美元减少到10万美元,减少80%。 这应该足够接近让这个家庭有一个新的开始,而只有主要的债务人配偶提交第7章。
但客户是否真的有资格申请第七章? 如果考虑到加利福尼亚州一家四口人的收入中位数是每月6,800美元,与客户的家庭收入11,100美元相比,你可以看到,在经济审查的基础上,将会是一个问题要克服或避免推定滥用 第7章。然而,即使客户的收入超过4位家庭的中位数,如果他有额外的允许扣除额,他仍然有资格申请第7章。例如,如果客户通过一个月给父母一千美元来照顾父母,整个$ 1K是可以扣除的; 或者,如果有一笔不可免除的税款,每月分期支付500美元。 这也是可扣除的。 所以只要这两个项目能通过手段测试来挤压客户,因为他们可以使手段测试中的任何可支配收入完全消失。
这种情况需要对客户的每月费用进行详细的检查。 看起来客户有一个401K贷款每月还款500美元。 在第七章中,经济审查不能扣除$ 500的还款。 但在第13章中,401K贷款还款的每月500美元可以在资产测试分析中扣除。 我喜欢称这个401K贷款还款悖论。 假设在这种情况下推定滥用,弹出的可支配收入是每月500美元。 客户没有资格申请第七章,因为他每月有500美元的可支配收入。 但在第13章中,我们可以扣除500美元的401K贷款还款。 在第13章中删除500美元的401K贷款还款实际上将在第13章中使客户的可支配收入为零,使客户的计划付款为零!
如果这个案例是作为第7章提交的,则费用文件必须完整。 被发送给母亲的$ 1K必须完整记录。 否则,美国受托人可以提出动议驳回破产法的滥用。 当时,客户可以选择转换到第13章。所以这里涉及到了赌一把。 如果客户有良好的费用记录,他可能有资格获得第7章。
刚刚开完第七章听证会的一个案例,我告诉客户有可能因为她的收入超过一个二口之家的中位数,那麽美国受托人询问她的开支可能会有一些阻力。 客户70岁。 她仍然工作,一年赚75000美元。 她每月向她住在国外的72岁的丈夫发2千美元。 他不工作,并有糖尿病和高血压。 客户幸运的是,即使她的收入超过中位数,她的案件也顺利完成,没有受到美国受托人的质疑。 第七章的一个界限,如果没有足够的开支文件则可以被驳回或转换到第13章。每个案件有不同的情况,因此可能有不同的结局。
如果你需要减免债务,请预约见我。 我会亲自分析你的情况。
“那麽他说这就是我要做的。 要 把 我 的 仓 房 拆 了 , 另 盖 更 大 的 , 在 那 里 好 收 藏 我 一 切 的 粮 食 和 财 物 。然 后 要 对 我 的 灵 魂 说 : 灵 魂 哪 , 你 有 许 多 财 物 积 存 , 可 作 多 年 的 费 用 , 只 管 安 安 逸 逸 的 吃 喝 快 乐 罢 ! 神 却 对 他 说 : 无 知 的 人 哪 , 今 夜 必 要 你 的 灵 魂 ; 你 所 预 备 的 要 归 谁 呢 ? 凡 为 自 己 积 财 , 在 神 面 前 却 不 富 足 的 , 也 是 这 样 。“路 加 福 音 12:16-(耶稣赐富利撒的人的比喻)
(所有翻译以英文为准)
杨清泉律师毕业於乔治城大学法学硕士,并已经开业三十多年。杨清泉律师专精破产法,商业和民事的诉讼,在加州已成功的处理了超过数千个案件,其中包括海外公司。杨清泉律师通英语,国语及福建话,并期待着与您讨论您的个人情况。请致电安吉 Angie,芭芭拉或 Jess,预约电话(626)284-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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