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申请否决后,卷土重来又复活》
笔者经常办理一些离奇曲折的案件,以下是其中一宗:
客户多年前与公民结婚,从中国移民来美国,其后很顺利把条件绿卡转正为永久绿卡后,就与公民离婚,马上回中国再婚,然后用绿卡身份为配偶及他们共生的小孩申请移民。客户又顺利地入籍成功,听从事务所错误意见,成爲公民后用公民身份再重新申请。 (法律上,客户成爲公民后,原来的亲属移民可以从2A类升级爲直接亲属移民。客户根本不必重新申请。)此案的离奇之处,亲属移民申请一般不需要面谈申请人,但客户却收到了面谈通知。面谈时移民局要求客户补件,证明公民的前段婚姻(客户当初用此移民来美)是真实的。爲何移民局要求补件呢?原来移民局从小孩的年龄推算出客户在与公民的结婚期间,竟与另一女子生了小孩。
客户委托笔者办理补件,由於前段婚姻已是多年前的事,客户根本没有证据可提供。笔者只好为客户作书面解释。客户最担心移民局会撤销自己的公民身份。幸好他为配偶及小孩的案件被否决后移民局没有再找客户“麻烦”。客户告诉笔者若不能为在中国的配偶及小孩申请移民来美,他一人独自在美生活没有意思。笔者建议隔一段时间再申请。
隔了两年客户决定再爲配偶及小孩申请。笔者建议客户先申请一位,客户决定先为小孩申请。结果小孩的移民申请顺利获批,在驻中国美领事馆的面谈亦十分顺利,小孩成功移民来美。小孩来美后,隔了两年,客户决定再爲配偶申请移民,此申请又十分顺利通过。笔者与客户都担心配偶在美领事馆面谈时会被刁难,所以特别做了详细准备。幸好面谈顺利,配偶获批移民签证。客户等待10多年一家团聚的梦想终於实现了。
笔者为客户再次申请小孩及配偶都如实申报前两次申请(一次主动撤销,一次被否决)。因爲隐瞒事实及不如实作答的结果可能更严重。这次卷土重来的移民申请奇迹般地复活。所以无论多困难的案件,只要不放弃,希望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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