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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丽华律师专栏:个人伤害赔偿金:离婚时如何分配

06/20/2017     黄丽华律师事务所

假设你因车祸而获得一笔赔偿金,又假设你与配偶要离婚,这笔赔偿金在离婚时如何分配呢?

加州实行共有财产制,财产分两大类:共有财产(community property)及单有财产(separate property)。原则上,结婚前及分居后以及遗产继承或他人赠予的财产属单有财产,结婚期间的财产属共有财产。

若车祸发生在夫妇分居或离婚之后,个人伤害赔偿金属於伤者的单有财产。如果伤者的配偶曾用自己的单有财产或夫妇的共有财产支付伤者的开支(例如医疗费用),配偶可以要求报销(reimbursement),在伤者的单有财产或共有财产追讨。若车祸发生於婚姻期间,个人赔偿金属共有赔偿金(community estate personal injury damages)。即使如此,法例表明共有赔偿金应分配给伤者,除非法院在考虑各方因素,包括双方的经济状况和需要,认爲分配部分赔偿金给予伤者的配偶是合乎公义的做法,但无论如何伤者至少获得一半的赔偿金。

有关赔偿金在离婚时如何分配,以下是笔者常被谘询的问题:

1.如果在婚姻期间用共有财产来支付受伤配偶的医疗费用,怎麽办?

如果共有财产在结婚期间支付了这笔钱,法院可命令伤者偿还共有财产的开支。

2.如果赔偿金包括婚期内因伤害造成的收入损失,怎麽办?

基於婚期内的收入属共有财产,收入损失部分的赔偿可被纳入共有财产。 但赔偿金通常是一笔性款项,如何从赔偿金计算收入损失的金额呢?若考虑到此点,伤者及配偶应在与理赔一方达成赔偿协议书或交由法院判决时要求列出收入损失的计算方式及金额。

3.如果赔偿金存入共同账户,甚至部分已用於共同开支,怎麽办?

由於伤者自愿与配偶共同支配及使用赔偿金,配偶可争辩伤者等同赠予(gift)给配偶与其共用。假若法院接纳“赠予”的理据,配偶就不必偿还已用掉的金额,至於仍存放於共同账户的款额,法院就要考虑各方因素作出合乎公义的裁决了。

<此文由黄丽华律师提供。如若转载,必须刊登原文并注明作者。本文的目的是提供基本的法律常识,不能用作法律意见。读者的个案,应谘询律师。黄丽华律师办公室地址:1122 East Green Street, Pasadena, CA 91106,电话626-449-6600,电邮chanwonglaw@sbcglobal.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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