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繁体 商家登录

刘美芳律师:轻忽法院传票

12/20/2016     刘美芳律师事务所

张先生经营进出口生意已逾十年。不幸由於物价上涨、国际间交易货币贬值等诸多因素,无论生意、营收都日渐不况,且有好几批货物,因为种种不可预期的原因,无法按时据实回收货款。屋漏偏逢连夜雨,与张先生合作多年的供货商,因追讨积欠货款无着,一状将他上告法院。

张先生自知理亏,也曾多次私下与此供货商交涉,希望能达成一个付款协议,还亲自上门拜访,并且主动清偿还了一部分欠款。原以为这个事情就此可望大事化小告一段落,没想到几个月之后,收到一封法院判决张先生败诉,应连偿带罚的通告书。

原来张先生之前曾收到过法院通知他出庭应询的传票,但由於他自以为交涉已成,对此传票搁置未理,没有在30天限期之内回覆,结果对方据此事实,向法院申请了缺席判决。这时张先生才意识到事态严重,迫切需要求助於专业律师。

我们承接此案后,立即向法院申请撤销缺席判决,并且代表张先生与供货商积极周旋。经过一番努力,终於帮张先生争取到一个合理的还款计划,让他的生意得以继续经营,不至於捉襟见肘、败於一篑。

在加州就一般情况,若涉及金钱纠纷,只要金额在$5,000以下(符合特定条件甚可至$7,500),无须律师出面,小额法庭即可审理,所以一疏忽就成被告,是很常见的事。

收到加州法院寄发传唤出庭的传票(Service of Summons),万万不可置之不理,一定要仔细看清楚事由,依指示在30天期限之内做出回应,否则一旦被列被告还浑然不知,难免遭法院因被告缺席,直接按照原告的要求,作出一面倒的缺席判决(Default Judgement)。轻则尽失申诉辩驳权益。重则除了欠款之外,还可能得另加上同案请求的损失及赔偿。若遭遇讼案,不知如何是好,应尽快向律师请益,往往面谈指点就能为您添盔戴甲,不至於尽输城池。

如有任何切身法律疑难,请迳电就近的刘美芳律师事务所洽询。

把此文章分享到:

关於 刘美芳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