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繁体 商家登录

黄丽华律师专栏:如何避免离婚诉讼

12/01/2016     黄丽华律师事务所

离婚,无论是因为第三者, 性格不合,金钱斗纷或其他原因,都是一件痛苦的事。若婚姻中有小孩,离婚会更为复杂。

夫妻有两种形式处理离婚:协议或争议。 由於大部分夫妻是由於关系恶化而导致离婚,所以大部分的离婚案件都是带有争议成分的。离婚争议的问题有三大类:

1)小孩抚养权与抚养费﹔
2)夫妻间的赡养费﹔及
3)共有财产与债务的分配。

离婚的争议期有长有短, 有些离婚案件在较初期就协议成功﹔有些离婚案件要上法院诉讼好几个回合后才愿意协商﹔有些离婚案件一直诉讼到底,最后由法官听审作决定。

若诉讼牵涉小孩抚养权,法庭可能会委任独立律师代表小孩的权利,亦可能委任专家做独立评估报告。 若有不当行为的指控,例如家庭暴力, 法官亦可能会命令家长及小孩作辅导。

若诉讼牵涉小孩抚养费或赡养费,而一方有足够证据指控对方隐瞒收入或以不实收入报税的话,法官可能会委任独立会计师作评估报告。
若诉讼牵涉严重脱产,法官可能会委托独立托管人托管资产以防资产被操控一方转移或卖掉。

若要避免离婚诉讼,妥善处理离婚须要智慧。容人之量就是很重要的智慧。双方应抱着得饶人处且饶人,退一步海阔天空的胸襟。离婚永远不会有绝对的赢或输,诉讼不休会导致两败俱伤。笔者在此奉劝面对离婚的读者,双方都要考虑以下问题而不要意气用事作意气之争:

1. 要爲小孩着想。即使离婚双方仍是小孩的父母。有关小孩的事情仍要并肩处理。

2. 不要单向指责对方的不是。这对处理离婚毫无帮助。你一言,我一语,只会火上加油,增添诉讼的危机。

3. 愿意作出让步和妥协。笔者的办案经验是当一方愿意稍作让步,另一方往往会得寸进尺,结果让步的一方就火大而拒绝让步,结果无法达成协议。

4. 打官司劳心劳力兼要付出可观的律师费。离婚官司并不例外。所以,若要坚持诉讼,应先问自己有没有弹力毅力。虽然弱势一方可向法庭要求对方支付律师费,但法庭判决的律师费,只能解决燃眉之急而不能爲您解决整个诉讼的费用。

<此文由黄丽华律师提供。如若转载,必须刊登原文并注明作者。本文的目的是提供基本的法律常识,不能用作法律意见。读者的个案,应谘询律师。黄丽华律师办公室地址:1122 East Green Street, Pasadena, CA 91106,电话626-449-6600,电邮chanwonglaw@sbcglobal.net>

把此文章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