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月前,美国移民律 师协 会 陆续 收到关於移民局拒 绝I-539 非移民身份(大多是 B-2 签证 ) 转换 到学生身份( F-1) 的申 请 的 报 告 。 这 些 I-539 身份 转换 申 请及时地在申请者当前的非移民身份过期前递交,但是由於移民局的拖延耽搁,在拿到转换身份的判决结果之前,学校的校方代表会在申请人的SEVIS上推迟项目起始时间。在这种情况下,被推迟的课程起始日期不能与B-2身份结束日期或者移民局裁决更换身份申请的日期相匹配。根据条款 8 CFR §214.2(f)(5)(i), “F-1 留学生可以在I-20上的项目起始时间前最多30天进入美国。 美国移民局结合 条款 8 CFR §248.1(b), 要求申请者保持 B-2 签证有效直至课程起始日前 30 天,如果 B-2 签证提前过期,则转换身份的申请可能会被拒绝。在此事的利益相关者与加州服务中心( CSC) ,佛蒙特服务中心 (VSC)2009 年年会会议记录上表明了美国移民局给出这种裁决结果背离了先前的做法,而且根据我们目前收到的报告来看,这种情况只发生在加州服务中心( CSC) 。
美国移民律师协会向加州服务中心( CSC) 和美国移民局上报了此种现象, 2016 年 11 月 1 日在我们半年度会议上跟踪了此事进展。在最初的讨论中,美国移民局认为根据条款 8 CFR §248.1(b) 和 §214.2(f)(5)(i), 加州服务中心现在的裁决做法是正确的,并且 I-539 表格的填写指南明确指出更换身份申请可能会在 I-20 上的课程起始日期前 30 天被准许,所以申请者必须维持有效的非移民身份直至 I-20 上的课程起始日期前 30 天。
美国移民局建议,为了成功转换成学生( F-1) 身份 , 申请者必须申请延长现在的非移民身份从而度过现有的非移民身份过期时间与课程开始日期前 30 天的空档期 。
美国移民律师协会利用上面提到的 2009 年加州服务中心( CSC) 与佛蒙特服务中心( VSC) 的会议记录反驳了美国移民局,并强调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美国移民局不能及时的处理这些申请,而且条例上并没有说明要拒绝没有学生身份过渡期申请 Bridge Petition 的申请。美国移民律师协会还指出有些申请者的学生身份过渡期申请( Bridge Petition )因为“不必要”而被移民局回绝。另外还有会员反应有些申请者在等待学生身份的过渡期申请( Bridge Petition )的结果时得到转换学生身份申请的拒绝通知。美国移民律师协会在与美国移民局的讨论中强调说这种过渡期申请( Bridge Petition) 很容易为申请者制造麻烦。
在讨论的最后,美国移民局同意进一步调查上述情况。李想律师事务所也会继续关注此事进展,及时更新最新动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