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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丽华律师专栏:I-751面谈

10/17/2016     黄丽华律师事务所

美国公民或绿卡人士与外国人结婚,可爲外国人申请移民,外国人更可以进一步申请绿卡。若外国人获得绿卡时结婚未满2周年,绿卡属2年爲期的条件性绿卡,绿卡到期前需要申请I-751要求把条件取消变成永久居民身份。

申请I-751后,移民局可能会有以下行动:(1)批准申请 (2)要求补件 (3)安排面谈 (4)调查案件。

若申请人及配偶需要面谈,尤其是当申请等候了一段长时间,又或者移民局曾要求补件而申请人已按规定补件,显示移民局对申请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存有疑问,甚至怀疑假结婚需要面谈双方再作决定。有些面谈,甚至会在移民局调查后才安排。

I-751面谈可分两类:(1)夫妇一起接受移民官问话(2)夫妇被分开问话。有些移民官会先与夫妇俩会谈一会,再分开问话。

如何准备I-751面谈呢?

(1) 夫妇应准备申请后累积的共同文件或任何新证据能证明夫妇的真实婚姻关系,在面谈时提交给移民官。根据笔者的办案经验,客户若自己办理或透过不尽责的事务所办理案件,往往没有详细研究及检查便提交一些对案情不利的文件及证据,结果后悔莫及。犹如泼出去的水收不回,交了的文件亦无可能从档案中移走。共同文件并非只是有夫妇两人名字便可以,还要看实体内容。举例来説,夫妇虽有共同帐户,但帐户很少使用或没有正常的交易反而会被质疑。

(2) 夫妇必须好好准备面谈。面谈犹如考试,不应轻视。面试的问题包罗万有,目的是测试夫妇是否共同生活及具备真实夫妻关系。笔者的一些客户较粗心大意,从不留意配偶的工作,喜好,家人及生活习惯。若没有事前准备就“应考”很容易会出状况,而被移民官怀疑假结婚。

有些客户错误地认爲必须提供“完美”的答案,甚至忽略事实而“编造”答案,结果与配偶提供的答案不一致反被移民官质疑。笔者最近陪同客户夫妇前往移民局作I-751面谈。客户的案件有很多瑕疵,譬如年龄相差二十多岁,公民来自中国而配偶来自越南,两人只能用英语交谈,申报的地址并非常住地址等。案件亦等候超过一年才面谈。笔者因此特别关照客户要慎重应对,因爲案件属可被怀疑假结婚。面谈前笔者先行“模拟面试”客户,让客户明白面谈可能出现的流程,亦让客户重视面谈而不会掉以轻心。

面谈时移民官对绿卡配偶的移民历史了如指掌,甚至知道配偶曾在越南美领馆被拒多次学生签证,又曾被拒未婚妻签证。夫妇虽已搬家,但所有共同文件及驾驶执照仍用旧地址。事前笔者已提点客户应如实作答: 因爲懒惰而没有更改地址。公民配偶曾领养前妻儿子,绿卡配偶被问到有没有见过丈夫的养子时亦如实作答没有。这些“不完美”的答案,加上夫妇回答问题时表现诚恳,反而突显他们没有作假,更令移民官相信他们的答案及婚姻是真实的。面谈后案件马上获得通过。

<此文由黄丽华律师提供。如若转载,必须刊登原文并注明作者。本文的目的是提供基本的法律常识,不能用作法律意见。读者的个案,应咨询律师。黄丽华律师办公室地址:1122 East Green Street, Pasadena, CA 91106,电话626-449-6600,电邮chanwonglaw@sbcglobal.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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