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29日起,I-601A Waiver将全面开放给予有资格申请移民签证的人士。
I-601A Waiver源於2013年,当时只给予公民的直系亲属申请,即公民的未成年子女,配偶及父母。
哪些人需要申请I-601A Waiver呢?按移民法规定,某些居留在美国的外国人,即使有美国公民或绿卡亲属成功爲他们申请移民,但因爲非法或逾期居留而无法在美国申请绿卡,必须离境返回原居地向美领馆申请移民签证。但是,另一条移民法又惩罚非法/逾期居留若超过180天的人士,离境后三年不得入境,若超过一年,离境后十年不得入境,除非申请人获得I-601 Waiver(豁免)。
I-601A Waiver容许申请人未离境前在美国境内提出豁免申请,而不必滞留原居地等候豁免申请获批,需要申请I-601A Waiver最常见有以下两大类:
1.偷渡入境,即使与公民结婚,仍不能留在美国申请。偷渡属非法入境居留,与合法入境但逾期居留是不一样的,后者若与公民结婚,自动被豁免,可在美国申请绿卡。
2.合法入境但逾期居留,只有绿卡亲属,例如配偶或父母是绿卡人士。
读者要明白I-601A Waiver与I-601 Waiver的唯一分别是I-601A Waiver特准申请人在美国境内提出申请。“Waiver”(豁免)的法定条件是一样的,即申请人必须证明若不获得绿卡居留美国,会对其公民或绿卡配偶或父母构成“extreme hardship”(极度困难)。绿卡或公民子女并不属於合资格亲属。举例来説,申请人在美国生了孩子,即使小孩是公民但若没有公民/绿卡配偶或父母,就没有合资格的亲属申请豁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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