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亲爱的郑律师您好,我是一个房东,日前将我的住屋承租给一个单身的房客。这名房客经常迟延房租,经过再三催讨,仍不愿按时缴交租金,近期甚至变本加厉,不再缴交房租。在迫於无奈之下,我在几个月前,给这个房客提前一个月的通知,告知他,我希望他在一个月内搬走。
没想到在一个月通知前的一个星期,他突然消失而失去联络,但他所有的东西仍放在房间内。一个月的期限到达时,他还是没有回来,我只好将他房间的东西搬到车库。几天后,这个房客突然回来了,当他发现他房间的东西全部被搬走时,他竟然报警,说我无权进入他的房间,还声称他掉了许多贵重的财物。警察来时,我拿出一个月前的中止合约通知,但是警察仍认为我无权进入他的房间,也没有权力搬动他的东西,而开出刑事出庭通知单,指控我私闯民宅,要求我出庭。郑律师,请问我应该怎麽办呢?
郑博仁律师解说:
最近这几年,全球都面临了经济不景气的影响!尤其是失业率不断攀升的加州,许多人因为无法找到工作,付不出房租造成一连串的问题。当房客无法交付房租时,屋主有权利要求房客搬离。但是, 驱逐房客必须按照合法的程序。
驱逐房客,依法必须先经过法官的裁决。驱逐房客可用的理由有两种:当房客无法按时交房租时,可采未付房租(non-payment);而当房 客对房屋的使用超出原先协议的范围,如私下转租,契约期满仍不搬离,或对邻居的生活形成妨碍时,可以以霸占(holdover)为由驱逐。
驱逐未按时付房租的房客,屋主可先以口头通知房客欠缴房租。三天之后,可向房屋法庭申请驱逐,法院会通知房客出庭说明原因。若房客未按时出庭,法官将采信原告说词,进行缺席宣判。
至於霸占,屋主则必须对其理由在法庭上提出证据,供法官参考。
按照加州的法例,房东必须提前给房客通知,一般是提前三十天。如果房客到期仍未搬走,房东必须给房客搬离的通知,五天后,房客仍未搬走,房东可到当地 的法院申请驱逐令﹔在法官裁定房客必须搬离后,你可以叫房客搬走,如果房客仍坚持不搬,届时可以打电话通知警察,要求警方强制执行法官的驱逐令。
而当屋主取得判决书后,法警将执行法院的驱逐令,并给予房客72小时的时间自行搬离。如果房客届时仍未搬离,房东有权换锁,并将房客的私人物品移至他处保管。
特别应注意的是,依法,只有法庭的警长及法警有权执行驱逐,屋主不得以任何私人手段,如换锁或切断水电胁迫房客搬离,或对房客采取精神或实体的威胁与骚扰,否则将面对民事及刑事的刑责。
华人社区最常见的违规行为是,在法官仍未签署驱逐令前,屋主已先采取驱逐行动。届时,房客报警,屋主反而从有理变为无理,反而成为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因 而,房东在处理房客问题上应特别小心,在出租房屋或房间给他人前,应先作一些犯罪或信用调查,应向房客要求先交保证金,在房客违约时,应透过合法的方法来 驱逐房客,不应私自进入租客的房间,不应更换锁以阻止房客的进出,不应搬动房客的私人物品。
希望我今天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