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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丽华律师专栏:移民面谈的成与败

黄丽华律师事务所

笔者最近办理的两个移民个案,一个是结婚移民,一个是入籍,都成功获得通过。两个案件都有些曲折,到底成功的重要关键是什麽?

第一个结婚移民案件面谈在内华达州,由於路途遥远,笔者并没有陪同客户面谈。笔者接办此案后,马上向客户了解他们的相识及交往状况。笔者发现女方在过去两年多次以旅游方式停留在美国很长时间,离开美国不久又马上回来。女方有多次离婚记录;男方的离婚则刚办妥。笔者提醒客户移民局有可能怀疑假结婚及女方违反移民法中的欺诈行为,因女方用旅行签证来美,若有移民计画已可构成欺诈。笔者在准备移民申请的表格时已为客户全盘考虑各种问题。笔者的办案经验是很多申请人由於不懂法律及大意,在提交表格时就出错。面谈时移民官很可能认为客户出错是故意隐瞒事实或不诚实,对客户及整个案件全盘存疑。早前有一对内华达州的夫妇开车来洛杉矶谘询笔者。他们的结婚移民不但不获通过,另申请绿卡的女方更被传召去移民法庭,进行驱逐出境程式,理由是女方持有旅游签证,却有移民倾向及计画,违反移民法法规中的欺诈。这对夫妇在面谈时犯了一个最大错误:移民官问男方为何在美国为太太办绿卡,男方顺理成章地回答在美国办身份较在驻香港(女方所住地)美领馆办快,所以他们计画让女方来美后就登记结婚然后申请移民。这类人之常情的事实,就在不知法的状况下触犯法律。所以,笔者以此案件提醒客户不能轻视自己的案件。笔者更提议客户推迟登记结婚,冲淡被质疑动机不良的可能行。一切就绪才正式提交申请。面谈前笔者反复与客户在电话中作仔细准备,应付可能被移民官质询的问题。事后客户来电说移民局面谈了很久,但他们准备充足,面谈顺利通过。

另一个案,客户以前用伤残理由申请免试入籍,但客户提交的伤残证明原来是假冒医生签名的。客户再去看医生时被医生赶走才得知真相。当初客户找无良事务所办理,事务所只叫他看一次医生把医生药单交回事务所便可。客户的入籍申请一直没消息。几年后客户有资格用中文考试便再次申请。面谈时移民官通过翻译说他交的是不实资料,要求客户签署自动放弃几年前及现时的申请。客户签署后不服就谘询笔者。笔者分析案情后认为客户可以再办。上一次假冒医生证明事隔多年,况且客户不知情。笔者与客户反复练习面谈问题,尤其是那些是非题,很多申请人考试过关,但回答是非问题时出错,被移民官认为申请人的英语能力不足而不获通过。其中一题问申请人有没有不供养孩子或付赡养费,问题原是针对离婚人士是否不依法庭命令支付小孩生活费及赡养费,若没有就是品德不良,没资格入籍。客户回答说是孩子养他,而非他养孩子。笔者说这答案够真实兼诚实,若被问可如此回答。 结果面谈时被问到,客户如是作答,移民官笑了。入籍面谈顺利通过。

<此文由黄丽华律师提供。如若转载,必须刊登原文并注明作者。本文的目的是提供基本的法律常识,不能用作法律意见。读者的个案,应谘询律师。黄丽华律师办公室地址:1122 East Green Street, Pasadena, CA 91106,电话626-449-6600,电邮Chanwonglaw@sbcglobal.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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