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丽华律师专栏:配偶被驻广州美领馆指控前段婚姻作假而拒签
黄丽华律师事务所
客户十年前与公民结婚后公民申请她移民,但公民被移民局面谈后,案件拖了数年。双方的关系亦变淡,结果客户在中国提出离婚。事隔数年与现任绿卡丈夫结婚后又重新办移民。今次案件到达广州美领馆,可惜面签时被拒签,理由是客户违反移民法中的诈骗行为。领馆告诉客户是与她前段婚姻有关(即假结婚来办身份),但她可申请豁免(Waiver)。客户被拒签后透过亲友来委托我代表她申请I-601豁免。此项申请是由於外国人或绿卡申请人因违反移民法而不能入美国境,但若对合资格的公民/绿卡亲属构成极度困难(extreme hardship),而违法的情况不太严重,及违法人有悔改之意,移民局可以运用酌情权(discretion)给予豁免,容许违法人入境。读者可参阅笔者早前的相关文章。
笔者研究案情后发现客户的丈夫的社交能力有限,没有其他公信团体(例如教会,社区组织)可写支援信。他们的小孩将出生,但小孩不属合资格的亲属。笔者为丈夫准备详细声明书来证明若他太太不来美与他团聚,在精神上,经济上及生活上构成极度困难。笔者亦为客户准备详细陈情书交待前段婚姻是真实的,前夫如有任何不当行为,客户并不知情。
笔者在办理此案时一直纳闷,客户前段婚姻的移民申请,为何公民要被面谈(公民申请配偶绝大部分只需提交结婚证书,而且不必面谈就通过),并要求补件,又为何移民局一直拖延,案件根本未去广州美领馆,为何领馆会知道客户的前段婚姻,并指控她作假。为了尝试解开这个谜团, 笔者用FOIA(Freedom of Information Act)为客户向移民局申请调查前段移民档案。移民局寄来档案光碟,很多页的内容都被空白掉,表示移民局的确曾就案件进行某些调查,依照法律调查内容是保密的,即使当事人亦没有知情权。
客户的豁免申请被移民局要求补件。今次笔者告诉客户必须提交更多档博取同情。“极度困难”实则就是要博取同情。笔者找来丈夫的绿卡母亲提交声明书,描述丈夫要留在美国居住照顾年迈祖母及多病母亲,又附上母亲的医生证明书。另外,丈夫的美国人邻居及好友亦写支持信,交待此刻丈夫为人子为人夫的困境。至於丈夫,笔者要求丈夫谘询心理医生,由医生提供评估,丈夫因太太及婴孩滞留中国,而自己因经济不佳而且要留在美国照顾家人,不能经常前往探望,导致情绪低落,患上心理尤郁症(depression)等。笔者亦提交丈夫的报税表,证明丈夫收入微薄,难以支撑两头家及飞往中国探望妻儿。笔者建议客户寻求他住区的国会议员写支援信,但最后客户说官员婉拒提供支援信函。至於客户及他们的初生婴儿,笔者亦提交他们看医生的报告。另外,笔者提交一份FOIA光碟证明政府对客户的指控缺乏明确事实理据,客户没有机会对此“莫须有”罪名为自己辩护。
由於补件是案件成败的最后机会,所以笔者叮嘱客户及其丈夫必须倾囊而出,全力以赴。幸好努力没白费,豁免申请补件后获通过。至於客户被指控前段婚姻欺诈,则仍是一个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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