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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丽华律师专栏:离婚的学问

黄丽华律师事务所

离婚,无论是因为第三者, 性格不合,金钱斗份或其他原因,都是一件痛苦的事。若婚姻中有小孩,离婚会更为复杂。

夫妻有两种形式处理离婚:协议或争议。由於大部分夫妻是由於关系恶化而导致离婚,所以大部分的离婚案件都是带有争议成分的。离婚争议的问题有三大类:

1) 小孩抚养权与抚养费;
2) 夫妻间的赡养;及
3) 共有财产与债务的分配。

离婚的争议期有长有短, 有些离婚案件在较初期就协议成功;有些离婚案件要上法院争论几回后才愿意协商;有些离婚案件一直争议到底,最后由法官听审作决定。 若争议牵涉小孩抚养权,法庭可以能会委任独立律师代表小孩的权利,亦可能委任专家做独立评估报告。若有不当行为的指控,例如家庭暴力, 法官亦可能会命令家长及小孩作辅导。

若争议牵涉小孩抚养费或赡养费,而一方有足够证据指控对方隐瞒收入或以不实收入报税的话,法官可能会委任独立会计师作评估报告。

若争议牵涉严重脱产,法官可能会委托独立托管人托管资产以防资产被操挖一方转移或卖掉。

妥善处理离婚须要智慧。容人之量就是很重要的智慧。双方应抱着得饶人处且饶人,退一步海阔天空的胸襟。离婚永远不会有绝对的赢或输,争议不休会导致两败俱伤。但对方若无视法律,无理取闹,甚至超越你能忍受的底线,你必须果断地以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利。

处理离婚须要全力以赴,不能畏首畏尾,更不应有“斩脚趾避沙虫” 的愚蠢念头。很多离婚的当事人因为想快刀斩乱嘛,而同意签署对自己不公不利的协议书,又或者搁置处理心烦头痛的议题,结果惹来无穷无尽的后遗症。

<此文由黄丽华律师提供。版权所有,翻印必究。本文的目的是提供基本的法律常识,不能用作法律意见。读者的个案,应谘询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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