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税法中各种税务优惠,可以替家长减轻子女大学费用的经济压力,故应提前作策划,最好能找到可对省税及申请助学金做出平衡建议的税务顾问。
EFC 指数
申请助学金,需申报税表中资料,如家长与学生的收入(AGI)、要付所得税总额、家长抚养之人口数目。根据这些资料,再加上父母及学生名下的资产,大学就可以算出申请者家庭能付学费的能力指数,即Expected FamilyContribution (EFC),那个数字代表家长与学生最少要付的学费数额。
经济需要
大学用学生全年在校的费用,包括学费、注册费、书本费、食宿费、电脑及个人费用(交通费等),减去EFC,得出学生基本的经济需要。
假如学生获得外界资源,如奖学金或亲友捐助,大学便从基本的经济需要部分,减去这些外界附加资源,算出学生实际的经济需要。大学助学金部门,会藉来自政府及大学的助学金资源来帮助学生,但不一定是全额的。
家长报税
子女第一次上大学的家庭,应尽早将家庭税表在二月中做好,然后将资料输进FAFSA 表格,在大学的截止日期前做好申请助学金工作。假如税表未能及时做好,可先用估计的收入资料,但需向FAFSA 说明税表尚未完成。税表做好时,将最新资料上报FASFA,家长可直接由国税局网站将有关资料下载到FASFA里(IRS Data Retrieval Tool)。要用这种方法,家长必须先报好税(电子报税一般3 星期,纸张报税11 个星期)。没有社安号、婚姻状况改变或海外报税者,不适用这一方法。
三种安排
FAFSA 有三种安排,来计算非独立学生的家庭自付能力:
第一种,假如家长的收入在$24,000 以下,并用或有资格用1040EZ 或1040A 表格报税,FAFSA 会视家长完全没有能力支付任何大学费用,要完全靠政府及大学援助。
第二种,是家长收入在$49,999 以下,用或有资格用1040EZ 或1040A 表格报税,只需提供收入资料,不需提供资产资料,这可能会为某些家长带来方便;若家长收入在$49,999 以上,务必提供全部收入及资产资料。
第三种,是其他不能采用第一及第二种方法的家庭。
从2014-2015 年度开始,如果家长离婚或分居,不仅与学生同住一方的家长要提供税表,而且这一方家长无论是同性婚姻或是未婚同居,其伴侣亦须提供资料。
不得用1040A 者
国税局规定, 如有以下情况者, 不能用1040A 表格报税:
1, 徵税收入(Taxable Income)$100,000 以上;
2, 报税将用到附表A、C、D、E;
3, 收到私人贷款债券(Private Activity Bond) 的免税利息;
4, 要向国税局偿还第一次买屋者的税务贷款;
5, 报税时要用更多的抵收入项目,如老师教室费用支出、个人退休户口付款、学生大学贷款利息、大学费用支出等;
6, 报税时要用更多的税务优惠,如儿女及抚养者、年长残疾者、教育退休户口还款、特惠子女(Additional Child Tax Credit) 及低收入等税务优惠。
独立学生定义
许多家长问,让子女分开报税或与父母分开住,是否能将子女变成独立学生,以争取到最高额的助学金?
FAFSA 对独立学生有专门定义:学生已24岁以上;已婚或离婚;计划攻读硕士以上学位;正服军役,包括美国三军,国家保卫军及后备军;退伍军人;已有子女或有赡养亲属(不包括子女及配偶)。
在FAFSA,独立学生与非独立学生的分别,是非独立学生要提供学生及父母的资料,独立学生只需提供学生自己的资料。(作者为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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