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限期」(Grace Period)是指在特定移民或签证申请中,申请被拒后仍然允许申请人合法居留在美国一段时间。对於持有非移民签证的申请人来说,哪种申请有「宽限期」,哪种申请没有「宽限期」是所有申请人都很关心的问题。
哪些情况存在「宽限期」?「宽限期」这一概念主要适用於F-1学生签证持有人和J-1访问学者签证持有人。具体来讲,对於F-1学生来说,在学生签证到期后会有60天合法在美国逗留的宽限期。在这60天宽限期内,学生可以转换身分、申请其他学科继续学习;决定回国的学生也可以利用这60天处理离境前的事务。对於J-1访问学者来说,J-1签证到期后,也会有30天的宽限期。
哪些情况中没有「宽限期」?在申请人的非移民签证到期情况下,一旦申请人的移民申请被拒,这位申请人就随之失去了在美的合法身分,这是因为申请人在移民申请被拒后是没有宽限期的。大家经常会在以下几类申请中遇到这种情况:I-539申请(非移民签证的变更或延期申请),I-129申请(H-1B延期或转换申请),I-765申请(F-1学生的OPT申请),和I-485申请(调整身分申请)。
签证到期并且移民申请被拒的申请人是没有宽限期的,从申请被拒当天开始,申请人继续居留在美国的时间都可能作为逾期居留或失去合法身分。有些被拒的情况属於失去合法身分,但不属於逾期居留,因此申请人被拒后应该尽快离境。但是,大家经常看到一些签证到期的申请人在申请被拒后,仍然可以合法在美国居留30天,这又是为什麽呢?
根据移民法,申请被拒后,申请人可以在30天内提出上诉申请,也就是说,只要上诉申请在被拒后的30天内提出,申请人仍然可以合法在美国居住,这里需要提醒申请人注意的是,如果上诉成功,申请人的移民身分无疑是合法继续的,但是上诉一旦失败,申请人就失去了在美合法身分,不仅如此,从案件被拒那天算起(不是上诉被拒),申请人在美国所居住的时间都会被算作逾期居留。
资料来源:worldjou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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