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身分申请亲属移 民美国并不复杂,在各类移民申请中算简单的,但审核 I-130 表格时,还是发现申请人常犯一些错误,以致耽搁 了审批时间。
家庭移民,包括美国公民直系亲属:配偶、21 岁以下 未婚子女、父母;「优先类」亲属:美国公民未婚超龄子 女、已婚子女、兄弟姐妹,永久居民未婚子女。
原则上,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不受名额限制,不需等待 排期就可直接移民美国,申请永久居民身分。其他家庭成 员,则分成几个「优先」类别,每年受移民签证名额限制。 以文件证明亲属关系,是最重要的申请条件和手续。每 种不同的亲属关系,都要分别呈递相关文件。详细的要 求,在I-130 表格的指引部分,都有具体的文字说明。 例如申请配偶,就需要准备:I-130 表格;显示申请人 姓名的出生证件或美国护照复印件,非美国出生公民需附 带入籍证或公民证;两份完整的已签字G-325A 表格(夫 妻各一份);结婚证复印件;任何证明婚史的离婚证明、 前夫前妻死亡证明;夫妻各两张照片。
如果申请人是继父或继母,所要求文件如下:I-130 表 格;申请人公民证书或永久居留证复印件;显示子女及父 母姓名的出生证明;显示申请人和配偶姓名的结婚证明 (婚姻应在继子女18 岁生日之前发生);任何证明申请 人或配偶合法离婚的判决、前夫前妻死亡证明。根据儿童 身分保护法( Child Status Protection Act),子女21 岁生日前,其申请仍被视为美国公民子女身分处理。
至於公民的兄弟姐妹,不必须是同父同母,但其关系成 立的必要条件,是申请人与受益人必须至少是同父或同母 的孩子,包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如果是父母收养的兄 弟姐妹,年龄必须未满16 岁;如果是父母的继子女,年 龄须未满18 岁。
申请过程中最常见的失误,除了文件不足外,还有申请 人忘记在I-130 上签名,使申请立刻无效;此外也有地址 不详甚至错填、缴费不足、未填写海外受益人通信地址、 文件原文未翻译公证等。虽然审批官员会?申请人发补交 文件通知书,简称 RFE (Request for Evidence),请申 请人於84 天内补交材料,但审批时间肯定受影响,因此 要尽量避免以上问题发生。
资料来源:角声号角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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