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27日,最高大法官5比4的历史性裁决将欧氏健保推向历史舞台。从2014年起,超过50人的雇主须为员工提供健保,否则必须缴付罚款。这在欧记健保法中属於举足轻重的雇主规定(Employer Mandate)。但是,7月2日财政部税务政策助理马克麦卓(Mark Mazur)却宣布推迟一年实行,凸显此项极具争议政策的不确定性。
欧巴玛健保改革法规定,一家大公司如果未能为一位全职雇员提供最低福利的健保,就要付一项特许税(每个员工2000元)做为惩罚,而该名雇员将可获得抵税额度在州健保交易所购买健保。国税局被指定透过健保交易所来分配健保抵税额。
到6月底为止,全美仅有17个州和华府表示将设立健保交易所,而其余33州表示尚未准备好或拒绝设立健保交易所,迫使联邦政府来为他们设立健保交易所。5月初,12名小企业主在华府联邦地方法院控告国税局在未设立健保交易所的33州实施健保抵税「违宪」,要求法官下令禁止授权国税局在这33州管理和执行健改法。
2013年哥伦比亚特区法院对国税局实施「健保抵税」是否违宪的宣判将意义深远。早在今年1月18日,哥伦比亚特区法官詹姆斯柏斯伯格受理来自芝加哥、新泽西与威斯康辛三名自由报税人的投诉,判定国税局去年出笼的无照协助报税人须限期通过考核方能执业的法规「违宪」,剥夺自由职业者养家糊口的基本权利,予以叫停。
国税局不服判决,於3月14日提出上诉,却被再次驳回。法官赋予「准协助报税人」(Unlicensed Tax Preparer )自动参加考试的权利,但国税局原定2013年12月31日前的报税协助人的有关规定已经搁浅,除非国会修订通过新的统核六类专业人士(律师、注册会计师、国税局登记代理人等)230(Circular)通告,否则国税局欲整顿80万报税人大军的努力可能前功尽弃,使鱼龙混杂弊病丛生的协助报税人系统继续处於混乱状态。
「健保抵税」将由国税局操盘,是欧氏健改中的重要一环。如果法官裁决12名小企业主胜诉,对尚未起步的健改杀伤力可想而知,必然造成试行健改17州与拒绝实行健改33 州间的进一步分裂。如果法官判决12名小企业主败诉,则标志着欧氏健改前进道路上的又一重大突破。虽然国税局要被迫修改2014的税表设计,将雇主「健保抵税」的部分延迟到2015年,并在33州的联邦健保交易所亲自操盘实施抵税。
值得注意的是,健保业笼头最近相继退出17州的个人健保市场,继安泰(Aetna)之后,全国最大健保公司联合健康保险(United Health)於7月初宣布今年底将撤出加州的个人保险市场,使专家担心消费者的选择减少,10月1 日之后在健保交易所出现「有价无市」的局面。
现在看来,除了扩大低收入健保市场之外,2014年对於欧氏健改有可能「分道扬镳」,「雇主惩罚」按兵不动,「雇员惩罚」率先执行(惩罚标准以个人年收入1%或2014年95元,2016年695元,按多者计算),国税局将主掌透过健保交易所(有可能仅17州)购买健保的抵税额 (政府买单72亿元)。从2013年起,年收入20万(单身户主)、25 万(夫妻合报)家庭起徵附加医疗税0.9%,如果以上家庭的投资收入(C表、D表或E表)超过5万元,加徵3.8%纯投资收入税(Net Investment Income Tax),总共一年可有200亿以上的进项,相对於2014年起的扩大低收入健保补贴(10年预算4400亿)自然微不足道。
2013年起个人税表(1040)中将增列个人健保资讯,但随着健保抵税的前景不定,国税局很可���步报税人资格考试无效(法官责令不管考试是否通过报名费一律退还)的后尘,在健保法实施中再次处於无所适从的局面。(作者为注册会计师)
资料来源:worldjou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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