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写2013-14 年度FAFSA 表格,是申请联邦政府助学金(包 括政府借出的教育贷款)的必经之路。
‧ 日期
可以在2013 年1 月1 日开始申请;截止日期是2014 年6 月30 日。
需要注意的是,要留意大学本身及各州政府的自定期限。
‧ 填报内容
父母和学生需要预备2012 年报税表;不用报税的则用自 己收集的资料(如W2);
‧ 收入
最好先完成2012 年税表之后再填FAFSA 表; 若不能 在2013 年2 月15 日前完成报税,可自估最接近准确的数 字,或以2011 年税表暂代。大学最后仍需2012 年税表收 入。父母可以选择要求国税局提供家庭收入证明(IRS Data Retrieval)。
‧ 资产
一般指资产净值,即申报资产的时值减去负债数目。父母 可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时间申报。若资产不是百分之百拥 有,只填报自己拥有部分。
不用提供的资产包括:自住楼宇或自住部分(指多单位楼 宇);退休金、人寿保单,包括年金及父母拥有的家庭形式 的公司资产(员工在100 以下及控股权在50% 以上)。
‧ 楼宇时值
最准确的资料来自专业的估值报告,或者相类似楼宇的最 近之买卖价,退一步可用地税局的估值。
‧ 家长
若父母离婚或分居,FAFSA 只要与学生同住那位家长的资 料。
‧ 学生
独立学生不用提供家长资料,非独立学生则必须提供。
FAFSA 定义的独立学生为:在1990 年1 月1 日前出生; 已婚或分居;攻读硕士以上学位;正在当兵或已退伍;已有 子女或其他被扶养人;在13 岁后因父母双亡而被收养;已 到或接近法定的成年人年龄;在2012 年7 月1 日或之后, 被高中或政府房屋部门定义为无家可归、或有其倾向的青少 年。
除此之外,就算学生自己住、与家长分开报税,FAFSA 仍 视为非独立。
‧ 资料上载
家长与学生,可在网上用PIN(个人签名密码)签名后, 可上载到10 所大学;如果申请的院校超过10 所,可以重复 再做一次。
‧ 修改程序
申请资料上载3 日后,父母会收到回覆报告(SAR);如有 错漏,可用同样方法修改;修改不限次数,直到满意。
‧ 特殊情况
如家庭状况不能在FAFSA 上说清楚,可直接与大学助学金 部门联络,提出有力证明;大学可用专业判断力,重新作出 更接近实情的决定。
‧ 重新申请
学生就读大学期间,父母每年都要用最新资料再申请。不 申请等於放弃援助。
‧ 抽查程序
务必谨慎如实地填报申请表。联邦政府要求,每所大学最 起码抽查30% 的申请表;如有作弊,可罚$20,000 及入狱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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