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监管单位首次对房屋贷款明订放贷规范,以确保申贷者有能力还款,避免金融危机再次发生。
消费者金融保护局(CFPB)10日针对放贷业者,公布核发房贷应承担的责任与限制,禁止头几年不需偿还本金的「先付息房贷」(Interest Only),与不查收入等高风险房贷,但对房贷头期款的要求则只字未提。
根据新的规范,从明年开始放贷业者在核发房贷之前,必须审查申贷者的财务纪录,并确保债务与收入比例不得超过43%。或者,在新规实施的头七年间,采用房利美、房地美与联邦住宅管理局的担保规范,亦可享有相同保障。
符合条件的房贷也需将购买点数等各项费用,限制在房贷总额的3%以下。CFPB局长柯德瑞(Richard Cordray)表示,新规是促成「负责任放贷」行为的要素,「努力存钱买房的民众,可获得更多保障,并享有取得合理信贷的途径」。
柯瑞指出,银行在2008年金融危机之前任意放贷,民众可轻易取得超出偿还能力的房贷,但金融危机之后银行又矫枉过正,许多人有能力也贷不到款。「新的规范保障申贷者免於高风险房贷,同时也对银行提供法律保障鼓励他们放贷」。
新的规范对近来频遭法拍屋主诉讼的银行提供「避风港」。银行以后只要依新规核发房贷,且核发利率不超过全美平均1.5个百分点,在这些房贷违约时循程序法拍房子,将享有法律保障免遭法拍屋主提诉。
位於农村或偏远地区的部分小银行,仍获准核发「气球贷款」(Balloon loan),其他如社区银行、信用合作社与非营利贷款机构,则可望依修正条款豁免於遵守新规。
CFPB是根据2010年陶德-弗朗克金改法案所创立的机构,主要的使命即为整顿房屋贷款市场。
资料来源:世界新闻网
图片翻摄自网路,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