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职(full-time)和半职(part-time)是H1B的两种不同申请方式。他们在实践中都很常见,并且都可以帮助申请者顺利获得H1B工作签证。然而,若想基於工作签证申请绿卡,申请者必须通过H1B full-time才能实现此目的。庞律师在做H1B case的时候,也经常有客人来谘询两者区别。下文为大家总结归纳了劳工部对这两种申请方式要求和判定标准。
1.根据工作时间判定
在决定一份工作是否符合全职标准的时候,劳工部(DOL)通常会参考此类工作的平均工作时间(Prevailing hours)。通常来说,一份全职工作full-time job的工作时间是每周35到40个小时。如果你的每周工作时长落在上述范围内,劳工部一般会判定其为full-time。比如,一个护士每天工作12个小时,一周工作3天共36个小时,虽然每周有4天时间休息不需要工作,仍会被认为是全职的工作。如果你每周的工作小时数小於35个小时,那麽必须要提供额外的证据,证明你的工作时间与这个行业的prevailing hours相符。一般来说,少於25小时每周的工作会被认定为半part-time job。
根据劳工部的规定(DOL),每周工时超过40小时的工作会被认定为反常,也会因为压榨劳工的嫌疑而不被允许。所以,就算一些行业(比如律师,医生等)工作超时现象普遍,在申请LCA时工作时长也不可填写超过40小时。
2.根据薪资和合同判定
有的工作可能会按业绩百分比支付佣金(commission)。但不管你的佣金是多少,是否稳定,你的工作底薪(minimum payment)必须大於等於此行业平均薪资(prevailing wage)的,才可符合申请标准。如果你要申请full-time job,你的时薪和年薪都要大於等於行业的prevailing wage。但如果你申请part-time job,那麽只需要你的时薪达到prevailing wage的标准就可以了。所以H1B part-time其实是公司为了节省工资开支,又想留住员工所用的“经济”策略。
虽然H1B part-time和H1B full-time在工资上有高低的差别,但不影响抽签的概率和在美工作的身份。但H1B part-time不能通过工作签证进行后续的绿卡申请。所以提醒所有H1B申请者,申请前一定要和老板谈好工资,查好你的工资是否达到相应的prevailing wage标准。各地区各行业的prevailing wage可以通过Foreign Labor Certification Data Center的网站来查询。
另外,在判定一份工作是否为全职的时候,劳工部也可能会参考你和雇主间的劳动合同。无论你的工作时间是多少,劳动合同必须明确写明工作性质为full-time basis,才可被判定为全职工作。如果劳动合同上写明服务是“按需”的或者没有提到是否为全职,则劳工部都可能基於此判定你的工作为part-time。
3.雇主公司规模和雇佣需要判定
雇主公司的规模和实际雇佣需要也是判定是否需要全职员工的重要依据。比如,劳工部可能会认为一个规模很小的零售商店并不需要雇佣H1b全职会计。劳工部会根据客观情况来判断雇主的雇用需要,而雇主有义务提供一些辅助证据帮助其进行客观判断。证据需要证明公司的规模,财务状况,可以支付全薪员工的能力等。申请者在申请H1B和绿卡时,也要谨慎考察公司的实力,谘询有经验的律师。律师会根据雇主实际情况和申请者申请职位来判断其sponsor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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