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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美芳律师:执子之手不偕老 退休老本依法分

01/23/2018     刘美芳联合律师事务所

曼娟身为家中么女,从小倍受疼爱。她最大的梦想就是嫁个好老公,在家相夫教子,过着轻松快乐的主妇生活。经介绍她认识了科技工程师子斌,两人顺利步入婚姻、生下一子一女,真是令人称羡。转眼二十年过去,才步入中年,子斌竟不幸被裁员。曼娟发现日子不如以往,丈夫还屡次嘲讽她,为何拥有高学历还不肯重回职场贴补家用,尤其他的脾气越来越暴躁,使她再也无法忍受,也许离开丈夫,能让她开启一段崭新的人生。

听说在加州申请离婚,可以拿到配偶一半的共同财产,曼娟还想到子斌拥有一笔庞大的退休金,这些够让她生活的。子斌接到消息,简直气炸了。他让妻子享尽荣华富贵,今天她除了想抢走一半的房子和存款,竟还觊觎他辛苦累积的退休金!



以加州离婚法而言,并非每一种退休金都将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假设子斌当初是联邦公务员,也许不需将退休金分给曼娟,但在州政府或公立学校工作所累积的退休金则非如此。一般民间企业的401k退休金,则可能必须分一半给对方。除了经过离婚判决裁定,还必须另行向法院取得Qualified Domestic Relations Order (简称QDRO),法官批准之际,将由401k管理人实际执行退休金分配发放。曼娟有几种方式领取前夫的401k,一是将她该领的部分继续存在前夫的退休帐户,等他实际退休时再支取。二,假设曼娟拥有自己个人的IRA或401k帐户,可将她应得的部份转入其中。三,在离婚时立即拿到一笔现金。假设曼娟选择不立即在离婚时拿到现金,事后需要用钱而改变主意,到时可能必须承担国税局规定的罚金或税金。但光有一纸离婚判决书,并不保证曼娟一定能拿到子斌的退休金。假设在QDRO还没有做好之前,子斌发生意外死亡,或刚好达退休年龄,那麽曼娟还须经过一番法律程序争取,否则可能一毛都拿不到。

许多大企业提供的其它类型退休金计划,可经由QDRO分配给付额给离婚配偶,碍於公司规定,在不同时间点所拿到的退休金额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在草拟QDRO时必须慎重将所有因素纳入考量。还有,使用的文字细密度相当重要,否则对方可利用法律漏洞,拒付退休金。

有些人并无退休金,唯一拥有的是每月由雇主从薪资中代扣给联邦政府的社福金Social Security,在申请离婚时,社福金到底属於个别,还是共同资产?一般来说,应属个别资产,不需分给配偶,唯一的例外是婚姻维持超过十年以上,前配偶就可能有机会拿到部份社福金。以曼娟为例,假设她离婚后一生未再嫁,可由前夫法定退休年龄开始,每月拿到他社福金的一部份。前提是,她也须在到达法定年龄时主动向社安局申请领取该项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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