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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美芳律师:拒付前妻铁公鸡 强制扣薪交前妻

10/17/2017     刘美芳联合律师事务所

夫妻不幸走上离婚一途,对有些人来说,到了最后彼此连朋友都不算,反倒像是敌人。尤其谈到金钱这个话题,更是剑拔弩张、斤斤计较。卓氏夫妻在面对离婚时,就因为卓先生是出了名的铁公鸡,而发生了拒付赡养费情况。卓先生在朋友经营的公司做事,他在离婚时,不但与妻子絶裂,更因报复心态,打定主意不愿如期支付赡养费。他的前妻担心,卓先生在朋友开的公司上班,她是否能够向这位雇主要求扣薪用来支付赡养费?

一般来说,经过法院既定程序办理离婚的夫妻,无论在配偶赡养费、孩子抚养费、或共同财产分割等议题上再谈不拢,经过了最终审判,依然必须按照法官裁定的判决书支付这些费用。值得注意的是,原则上强制执行判决书内容并非法院本身的责任,而是当事人的责任。例如,当事人可自行讨论安排如何具体拿到判决书上分配到的家俱、古董字画、车子、电器等等,并到银行或保险公司处理善后。

至於赡养费的部份,若双方同意以每月定期方式支付,以奉公守法的人来说,每月固定开支票或汇款给对方为较常见的方式。以此种「诚实付费」的情况来说,领取赡养费的那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暂时保留强制执行扣薪权,若遇到迟缴或拒缴情况发生,再重新向法院申请执行扣薪。

然而总是会有些存着侥幸心态的人,认为我不付你,你能拿我怎麽样?卓先生就是打着这种如意算盘。由於他是个领固定薪水的上班族,那麽他的前妻所能做的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扣薪。经过法定程序,法官签字批准后,申请人必须将法院命令以专人送达或邮寄方式送至雇主以及被扣薪者手上,切记不可由本人送交,而应委任一位十八岁以上的第三方代为处理。收到法院命令后,雇主有十天的时间可进行公司内部行政程序,准备在下次发薪日时将赡养费由薪资中扣除,并直接转发给当事人。雇主假若违抗法院命令,并未照办,当事人可主动写信提醒雇主,其再不从,可能被当事人一状告上法院。 此外,假设卓先生的雇主明明收到通知,经卓先生要求下,罔顾法律规定,所扣之金额低於判决书中命令应扣的数字,此时卓先生倘若突然离职,找不到人,那麽雇主有可能必须自行负担之前少扣的部份。

当然法律也同时给予每一方平等的权利为自己发声抗辩。卓先生若有充份的理由不让前妻扣薪,他可在收到强制执行扣薪命令十天内提出豁免申请。前妻被正式通知卓先生申请豁免时,亦有十天的期限可以提出豁免抗辩,在那之前雇主不需进行扣薪的动作,代表前妻无法立刻拿到钱。这些法律程序相当复杂,一般民众最好谘询律师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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