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以EB-5投资项目移民美国之人数日渐加增,尤其让许多中国富商趋之若鹜,只要拿出一笔一百万美元的资金在美国设立新公司,并雇用十名当地员工,即可向移民局申请临时绿卡。若将公司设立在乡间或高失业率地区,则只需投资五十万美元。然而,如此原以互惠为目标的移民项目却被有心人士滥用,造成多起诈欺事件,将投资人的资金作为私人用途,或投资在其它用处,中饱私囊。
2016年底,位於南加州高级地段Newport Beach一名美籍洋律师Emilio Francisco,被联邦证管会在民事庭指控他以投资移民为名义,在连续过去四年之间,招募了至少131名投资者,吸金超过七千二百万美元。据诉状指出,他所开设的投资集团PDC Capital Group假借申请EB-5投资移民,与中国境内营销公关公司合作,吸引大量的中国投资人注资。他谎称将资金用於开设Caffe Primo连锁咖啡馆分店,并在加州、Arizona、Florida各州盖设疗养院。
实际上,他却私自挪用至少九百五十万投资金作为自家集团营运费及个人开销所用,买游艇,过着奢华的生活。他的确开了几家咖啡馆分店没错,但疗养院却毫无下文。他并未按照与投资人之间的约定,妄自将资金放在其它项目,此举已违反了移民局规定,将影响投资人的绿卡申请。
由於被告 Francisco违反了多项法令,已构成诈欺,政管会要求法院禁止被告及其集团继续以EB-5项目名义吸金,并将资金退还给投资人。他们还要求法官下令冻结被告个人资产,并支付民事罚锾。
此次案件的原告证管会(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隶属联邦政府,於1934年创立,负责美国证券投资监督管理。由於美国曾於1929年面临股市大崩盘,政府因此设立证管会作为证券最高主管机关。他们要求投资公司必须公开企业状况及资金走向,并以投资者利益为首。面对企业犯下财务诈欺、内幕交易、提供误导信息等行为, 证管会有权向其提出民事诉讼。
一般市井小民也许无能力犯下上千万美元诈欺事件,但在处理雇主或客户的金钱或物品上,必须谨慎小心。曾有修车厂人员短途借用客户的车辆外出办事,但此举已犯下侵占罪(embezzlement)。还有,在一般中小型企业中,倘若有人认为暂时挪用公款没什麽大不了的,这麽想可大错特错。例如,合夥人暂时挪用小笔公司资金在个人用途上,但这可能已构成侵占公款。金额在950美元以下,已触犯刑法,可能被判六个月监禁。所侵占之金额较高者,还可能被判最高三年监禁,视案件严重性而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