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NBA篮球明星选手Darius Miles(简称麦斯)提出破产,但这在体育界并非新闻。据称过去估计60%的NBA选手,在退休后五年内宣告破产。麦斯为期九年的篮球生涯让他赚进至少6200万美元,但自从他因打球受伤提早於2009年退休以来,他就欠下一屁股债,这其中包含巨额欠税、积欠子女抚养费、以及房地产买卖损失。他最后决定在今年宣告破产。
在美国,其实有许多人向法院申请破产,目的在於希望免除偿还旧债(discharge)。但并非所有的债务都会被免除,一切将由法院裁定。此外,某些债务在法令上不可免除,例如配偶赡养费、儿女抚养费、助学贷款、欠税、应发给员工的薪资、政府单位罚锾、以及酒醉驾车肇事应赔偿他人的费用等等,原则上不可免除。
目前联邦政府容许四种破产方式:Chapter 7、 Chapter 11、 Chapter 12、 以及Chapter 13。以个人欠债而论, Chapter 7或 Chapter 13较为常见。若债务人收入低於法定金额,将被允许申请 Chapter 7破产,但大部分的资产将被拍卖分配给所有的债权人。某些基本资产可能会被免除遭受拍卖,例如家俱、衣物、电器、低於法定金额价值的汽车及珠宝字画、小部分银行存款、社福金、工作用器具等等。
个人欠债,另一种普遍的破产方式为选择 Chapter 13。这是由有固定收入的债务人经律师协助拟定还款计划后经法院批准,於三到五年之间清偿债务,但好处是,
债务人仍然可以保有自己大部分的资产,包括其住家。由於欠债金额有上限,并不适用於每个人。
债权人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依破产法规定,麦斯身为债务人一旦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后,即必须由法院委任一位破产管理人(trustee),尽到通知所有债权人的义务。假若债权人并未收到破产通知,也并未被列在债权人名单中,一般来说,这笔债务并不会因此被免除。然而,如果债务人本身并无任何资产可做分配,即使债权人并未即时获得破产通知,法官可能仍然会免除这笔债务。
为了避免债权人脱产,假设麦斯在申请破产前,将资产转到他人名下,所查属实,由於不诚实,将有可能被法官拒绝免除偿还旧债。一年或更久之前所转出的资产,将有可能被追索回来。
假设麦斯在申请破产时,仍然已婚,他的配偶不需同时申请破产。但他与配偶之间拥有的共同资产仍然有可能被拍卖。一般来说,与债务无关的配偶不需以她个人的资产来连带清偿还债。但若夫妻二人联名欠债,双方都必须同时申请破产,并且共同负起还债责任。对债权人较不公平的是,碍於现今法令,在提出申请破产后,夫妻二人所购得的新置产不可用来清偿债务。
申请破产,对於债务人来说,最大的缺点在於将留下十年之久的信用不良记录。此外,有两年之久可能申请不到新贷款。也许破产对许多人来说情非得已,但若刻意欠下债务再以破产金蝉脱壳之举,不可图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