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年前,爱咪与家人全家移民到美国。当年的爱咪青春美丽,芳华正茂。她在圣塔莫妮卡学院补习英文,准备好好的打下语言基础,开始崭新的美国生活。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下她认识了比她年长的泰德。泰德当时已经年过五十,有两次失败的婚姻,但一见到年轻貌美的爱咪,立刻展开热烈爱情攻势,穷追不舍。在他花言巧语之下,终於掳获美人心,两人结成连理。
只是在结婚之前,泰德坚持爱咪签下一份婚前协议书,将泰德名下所拥有的数栋房产及其全数收入完全归泰德个人所有。爱咪因为全然信任泰德,虽明白自己将来若与泰德分开,将无法从他这里得到任何资产,但她认为自己嫁给泰德并非贪图他的财富,也就顺从的签名同意。
然而婚后泰德的态度却与婚前判若两人,不但再也没有甜言蜜语,反而常对爱咪发脾气、怒言相向。他还严格控制爱咪的行动以及经济来源,不许爱咪外出工作之余,只给她些许零用金花费。爱咪虽然后悔莫及,想到她所签下的婚前协议,又不敢一无所有的贸然离去,只好十六年来委屈求全,过一天算一天。
如众所皆知,婚前协议通常是保护较富有的一方,以避免在离婚之后变成一贫如洗。当然也可以是双方对婚姻的期许,以及保护一方不受对方一身债务的拖累。
共和党总统候选人川普总共结婚三次。他与第一任太太伊凡娜为期十四年的婚姻在1991年结束。据传伊凡娜拿了两千万元的现金、康乃狄克州价值一千两百万元的房产、以及每年三十五万元的配偶赡养费,且三名未成年子女每年每名子女各得十万元的抚养费。
到了1993年,川普与第二任太太玛拉结婚的时候,签了一份非常严苛的婚前协议。第二次婚姻维持了五年。在1999年分手的时候,玛拉只自当时有五十亿元身价的川普手中,拿了区区两百万元!因此川普是婚前协议的强力支持拥护者。他在2005年和现任太太梅兰妮结婚的时候,无疑的,又与梅兰妮签了一份保护自己的婚前协议书,以作为其财产护身符。
往往一对新人愿意花几万元办理风风光光的婚礼,却忽略了结婚以后需要面对的种种挑战,以及签订婚前协议时须彻底了解并同意其内容的必要性。当然,婚前协议并非人人适用,但是在走进婚姻殿堂之前,需要细细思量,是否有必要找专业律师谘询?是否因为有前段婚姻的子女,而需要针对财产的安排处理与对方达成共识?千万不要潦草行事,以免悔不当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