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税务局联络 应尽快回覆

来源:李金萍 时间:02/19/2014 浏览: 5284

当您送出税表后,在评核初期,或当日后税务局再一次重新查核您已评核过的税表时,可能税务局有一些疑问,需由您加以澄清,或提供一些资料。他们通常会发一封信给您,叫「request for additional information」(要求额外资讯),这往往是评核前或评核后查证资料的一个例行程序。在信中税务局会标明所要求的是那一种资料,例如:证明您学费的学校证明、慈善捐献的正式收据等。信中会附一个标签贴纸,印有需送交税务局的地址,一个税务局的案件号码(reference number)、税务官联络资料、您应送交资料截止日期(通常是这封信件发信日期的三十天之内)。当您收到这种信,是不是表示您「中奖了」?税务局要查您的税了?是不是要赶快找会计师或税务律师?不要太紧张!这只是例行公事。

一、税务局的查证程序

要求您补送资料是税务局正常的查证程序中的一部分。不必担心,所要求的资料送交后,若查证属实就没有问题了。

1.若您以电子传送税表。民众使用EFILE、NETFILE、TELEFILE电子传送税表日益普遍,税务局要求补发资料的情况也愈来愈多。因为当您采用电子报税时,没有附上相关文件(如各种收据),为了确保税务系统健全,自然会另外要求补送证明单据。

2.若您以纸张税表送件。即使不是用电子送件,有时仍然会收到税务局要求补件的通知,最常见的情形是:有些收据或凭单按规定本来就不需要随税表一起送件。有可能是您税表中有些资料不清楚或不完整,或税务局随机抽查测试您是否守规矩,税表有没有乱报。

这类查证是「书面查证」的结果,税务局主要是想测试一些比较可疑的税表,找出潜在的问题,挑出应全面查税的对象。如果您诚实申报,有充分的支持文件,且依据税法申报,就不需担心。

二、不回覆税务局的后果

虽然收到要求补件的信不必太紧张,但也绝不能不理会,不理会不会让问题奇蹟式的消失。未能在时限内回覆,也未向税务局要求延期,税务局很可能就视同您没有他们所要求的资料,可能直接就评核您的税表,拒绝您原先申报时所要求抵扣的事项,例如托儿费用或RRSP 扣减额,於是可能需要补税,且加计利息。

更严重的后果是,当所涉及的金额庞大,或被怀疑可能已涉及刑事活动,税务局可能向法院申请授权强制您送交资料。  


来源: 世界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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