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RPTA是外国卖家需缴纳的一种预提税。 FIRPTA预提税税率约为总售价的10%。如果卖家目前尚未向美国国家税务总局(IRS)缴纳所有其他税款(即所得税和资本收益税等),则其出售房产时扣缴的10%税款应可退税。
通过信托方式出售美国房产的外国受益者和外国公司必须预提销售所得金额的35%。
《1980年不动产外国投资税法桉》(FIRPTA)将外国投资者从对美国不动产的处置和对美国不动产的投资中所获的收入或收益(或亏损)视作与在美国开展贸易或业务切实相关的损益,因此将按照常规所得税税率征税。美国不动产收益通常包括通过美国境内或美属维尔京群岛的不动产获得的任何收益,或从目前或曾经是美国不动产控股公司的本国公司获得的任何收益(并非单独作为债权人)。不动产收益包括从美国不动产(包括土地和改造建筑、矿山、水源、自然矿藏以及与不动产相关的个人财产)中获得的直接收益。美国不动产控股公司是指持有美国不动产权,且产权的市场公允价值至少达到其美国不动产产权与美国境外的不动产产权以及在贸易或业务中使用或持有的其他资产的市场公允价值总和50%的公司。
美国不动产权受让人(买方)通常需要减去和预扣(遵从特殊的预扣规定)数额相当於外国出让人(卖方)在处置资产时所获数额10%的税项,并缴纳给IRs。外国投资者可与IRs达成预先协定,降低预扣额。由买方代缴的预扣税不是最终的纳税额。如果预扣税超出了最高纳税额,可以申请退税。
来源:美国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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