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E 签证
E 签证是给与美国有双边投资或贸易条约 的国家之公民来美投资或进行贸易活动的非移 民签证。E 签证可以在申请人所在地的美国领 事馆提出申请,也可以直接在美国国内向移民 局提出转换为E 身分在美国工作。
1. E-1 条约贸易签证
要求E-1 申请人必须来美进行“贸易”活 动,而且申请人所作的国际贸易,50% 以上必 须是在美国和贸易条约国之间进行。 E-1 不一 定要是高级主管,申请人可以来美作主管级的 工作的员工,也可以是因为有特殊技能需要来 美帮助公司顺利运转的员工。
2. E-2 签证
E-2 签证则是给予和美国有投资条约的国 家之公民来美国进行非永久性的投资活动。 E-2 签证与劳工移民第五优先的投资移民EB-5 两个截然不同的身分。E-2 是非移民短期身分, 是让你在美国有合法工作的工作许可,而投资 移民申请是永久的居留身分也就是绿卡。 E-2 签证的基本要求和E-1 大致相同。也 就是申请人的国家和美国必须有有效的双边 投资条约。如果是法人来美投资,法人的50% 的股权必须被条约国公民掌握。 除此之外﹐ 在美国的投资必须是积极(active) 的一个投资 是否积极的,消极的投资在地产,股票等都不 能用来申请E-2。 除此之外,虽然移民法没有 明确的要求E-2 申请人的投资必须创造就业机 会。但是E-2 的投资是不能是“边缘化的”(- marginal)。申请人最好有详细的计划,证明将 来有能力创造就业机会。
通常E 签证比L 签证的要求要低一点,也 容易申请. 有些不符合L 签证的申请人可以在 L 签证到期前考虑改提出E 签证的申请. E 签 证尤其适合持有台湾,加拿大,墨西哥等国护 照的人士。
( 二) H-1B 工作签证
H-1B 工作签证是所有非移民身份中最常 见也最有弹性的身份之一,更是许多学生转 到绿卡的第一步。 H-1B 申请必须由雇主为你 提出工作许可的申请,申请程序与基本要求如 下:
1. 在向移民局提出H-1B 的申请之前,公 司必须先向劳工部提出LCA 申请,证明其付 给H-1B 工作者的薪资符合当地同一职位的最 低薪水要求。
2. 申请人必须证明有美国学士或同等学位 或经验: 如果你是在美国以外取得学位的话, 必须有等同美国学士以上学位认证,才可以提 出H-1B 的申请。 如果申请人没有学士或同等 学位,可以用过去的工作经验来抵学历。从移 民局过去审理案件来看,可以用三年工作经验 等於一年的本科学习。
3. 工作本身需要大学或以上学位的人才能 胜任: H-1B 的申请要求符合H-1B 特殊技能工 作( 需要大学毕业者才能胜任) 才能提出申请. 通常常见的工作职位为: 各类工程师,各类电 脑人才,各类分析师,会计,医生,建筑师, 设计师,教师等。
FY-2014 H-1B 的名额已经在开放申请后一 个星期内用完,移民局将在2014 年4 月1 日 开始接受新的H-1B 名额申请, 开始工作日为 2014 年10 月1 日。移民局继续接受H-1B 转换 雇主, 延期及不需要名额的H-1B 申请。有意 申请者请将您公司状况,您的履历表,薪水, 工作名称等相关资料email 到info@lianglaw. com ,我们将为您免费评估H-1B 的申请。
( 三) L-1 跨国企业主管签证
L-1 是签给跨国企业的经理主管人员以及 对公司运作,公司产品及其在国际市场有特殊 知识的人员的非移民签证,申请L-1 者所需具 备条件如下﹕
1. 在美国必须成立注册股份有限公司之 分公司; 2. L-1 申请人必需在过去三年中至少一 年以上在国外总公司任经理级以上的职位;
3. 国外总公司必须成立至少一年以上公 司稍具规模并雇有所需员工。
4. 国外总公司的股份须占美国分公司 51%-100%。
在提出L-1 的申请时,必须详细解释这个 外派来美国工作的高级主管在国外及未来在美 国的工作内容,以及国外总公司及美国分公司 的详细资料及组织架构。一般来说 L-1 的申请 时间约需一至三个月的时间,如果有需要可以 多付申请费要求移民局加速审理。如果申请人 在美国可以回本国领事馆签证,人在国外的话 核准后移民局会直接通知国外领事馆,之后由 领事馆安排面谈。
通常刚成立的公司第一次给的 L-1 签证为 一年,L-1 签证期满前可以提出延期申请,每 次有效为一年至三年,L-1A 的最长期限是七 年,L-1B 的最长期限是5 年,申请延期时公 司必须有营业额或至少有可接受之延期理由, 在审理L-1 的延期时,公司最好有多位员工来 证明你跨国公司主管的重要性。持有L-1 签证 一年后L-1 持有人可以申请移民签证。
( 四) TN 签证
TN 签证是美国﹑加拿大与墨西哥签订的 “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 所形成的一个 嘉惠加拿大及墨西哥籍人士的一种签证。TN 签证没有名额限制,也不须经由移民局批准可 以在边境直接办理。每次申请最长为三年,期 满可以续签,若是某加拿大公民已经用了H-1 或L-1 的期限,可以直接转TN 签证﹐不需到 海外住1 年。每年进出美加边境超过3 次以上 的TN 持有人,可以利用INSPASS 方便进出。 ( 版权所有﹕梁勇律师事务所,lianglaw. 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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