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督察办(The Treasury Inspector General)於2013年9月初筛选102份国税局近年来的稽查(Audit)税表后得出结论,其中的43份(42%)稽查应该「举一返三」,即从稽查当年扩展为前后三年,或推前两年,预计多收回欠税40万8000元。
众所周知,国税局的稽查系统采取插旗(Red Flag)拦截(Block)作业,一旦「红旗」发现目标,系统便会自动拦截列入稽查黑名单。督察办现在建议国税局对稽查嫌疑人一律扩大搜索范围,前后两年即使未被插旗照常纳入,因为嫌犯历年申报的模式相同,就此顺藤摸瓜必有斩获。现举两例说明。
田小姐任职某医疗保险公司精算师,2011年在个人税中过度申报医疗整容手术及雇主未报销与工作相关开支而遭到国税局稽查。田小姐於2013年6月4日收到国税局发出的第一道「通知」,告知2011年个人税被稽查,限期30天回应所属国税局办公室。田小姐惊魂未定,赶紧找会计师商量对策,不料15天之后又收到第二道「通知」,国税局稽查扩展到2010年,并附上4549表(Income Tax Examination Changes)的两年欠税帐单总计超出4万元,回应期限仍为2013年7月4日。田小姐的噩梦尚未结束,国税局紧接着又发出第三道「通知」,关於2012年A表(逐项扣减)查税通知。田小姐只能按章补税。由此可见,国税局「举一返三」策略已出现功效。
梁小姐任职某人寿保险公司经纪人,2011年W-2中约15万元收入来自「自雇员工」(Statutory Employee),在C 表中的扣减费用高达12万元,超过80%。国税局於2013年8 月30日发出稽查通知信4564表(Information Document Request),要求梁小姐提供2011年C表中扣减的广告、汽车、佣金(1099-MISC)、折扣、保险、专业人士、办公用品、家庭办公室、停车过桥、房租材料、旅差食宿、水电煤气燃油等各项开支的日志(logs)、发票(Invoices )及报销凭证(receipts)。通知信中同时要求梁小姐或其代理人面试时携带三年税表(2010-2012)复印件。
梁小姐委托会计师处理,但让会计师手中暗暗捏了一把汗,国税局似乎是在暗示稽查范围随时可能扩展到前后两年。果然不出所料,2013年9月11日,梁小姐又收到国税局关於20 2年的稽查通知。相较之下,梁小姐2012年的C表收入更高,扣减额也更甚,与2011年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在这种情况下,梁小姐稽查代理会计师必须打2010年的「腹稿」以应不测。
根据统计,国税局於2012年实施了100万件以上的稽查,创收超过90亿(人年均9000元)。由於国税局的人力有限,每年能够承受的审计是一个固定数字,因此「举一」是否应该「返三」变成了数学概率问题。以上列举的田、梁两例按照国税局三年欠税预估4549表(Tax Assessments ),当超过每年9000元,查税的最后结果取决於稽查员和受委托会计师之间的「过招」。
笔者两年前曾代表被稽查客户去国税局长岛上诉法庭过堂,客户2009与2010两年的个人税均由H & R Block完成,由於C表(自雇收入)和E表(出租收入)滥报开销,被国税局预估补税超过4万元。笔者接手这个案例后发现,虽然有高达数万元的开销不实,但客户也有高达2万元的第二家银行贷款利息与房屋折旧费用漏报,因此纠正后并不欠税。上诉法庭眼看竹篮打水一场空,只好藉口Capital Gain AMT强徵2000元补税结案了事。由此可见,国税局的稽查并不总是稳操胜券,运气不好也会踢到铁板。
不可否认,「举一返三」使国税局稽查快速达标。相信国税局会作为模式在全国普遍推行,倒楣的是被插旗的报税民众。因此,笔者劝读者千万不可存在侥幸心理,因为一旦被查就可能秧及三年,让你拣了芝麻而赔上西瓜。(作者为注册会计师)
资料来源: 世界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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