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制月饼出售 无证可罚千元

时间:09/10/2013 浏览: 8851

中秋将至,身怀厨艺的民众在家中自制月饼与亲友分享并不触犯法律,若是无证向公众出售牟利可能招致上千元罚款,同时从今年开始,即使在家中制作食品也可向洛杉矶县卫生局申请许可证,只需符合卫生规定,家庭作坊也能对外营业。

根据今年颁布家庭食物法(AB1616),民众在获得许可证的情况下,可以制作不含奶油、肉馅的烘培食物,例如面板、饼乾等,同时还可制作糖果、水果派、蜂蜜、果酱等。其中许可证分为两类,一种是直接从家中销售、或在经过许可的农夫市场、社区活动、临时活动销售,另一种是销售给餐馆、超市、移动餐车等。即使在家中制作,也需满足卫生要求。所有准备、制作的过程都必须在家中完成,家里需有可以洗手和准备食物用的水槽,必须配有纯净水设施和相关的消毒设施。

律师邓洪表示,在家中做月饼、糕点等,有时会因为材料冷冻不够造成细菌超标,在法律上,家庭作坊主要需要克服卫生问题。邓洪透露,如果有人在家中违规大量生产制作月饼,一旦有警方上门查实,可能会收到1000到1500元的罚单。曾经有民众拿到罚单后向他寻求帮助,他表示,这种罚单通常很难会涉及到刑事案件的程度,一般情况下缴完罚金即可。

希望在家中制作食物,并销售的民众可以上http://publichealth.lacounty.gov/eh/misc/CAHomemadeFood.htm获得详细的申请资讯,第一种许可证的申请费为103元,第二种申请费为254元。


资料来源:世界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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