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不应该重贷?

来源:李健源 时间:08/30/2013 浏览: 3921

事缘一位朋友致电问我一个问题,「10年前买屋时,借了一个30万元的贷款,利率5.5%,30年还清,月供1703元。请问:今年刚巧第10年整,利率是4.5%,应否做重贷。据说一做重贷,之前所供的就白废了,又要由头再供30年,这债就越背越重了。」

其实大部份人,除了是专门做贷款的朋友之外,很多人对贷款复利率的计算都是很模糊的,过去做贷款经纪是要使用指定的专业计算机才能计出:每月供款要多少?其中有多少是本金?有多少是利息?若干年后的某日,我总共供了多少钱?其中有多少是本金?有多少是利息? 虽然没有必要每个月都去查下,但心里总免不了是想知道的。

现在电脑很方便地解决了这个问题,为了方便大家,都会将这些计算方法放在网页上,大家只要上网 www.LeeAsia.com,然后点击「贷款计算器」,就可以自己轻易地计算贷款上的问题。经过这次为上述这位朋友分析他的疑虑,稍后在网页上,加上「总共已供多少钱?其中有多少是本金?有多少是利息?」等自动计算系统,方便大家自行计算这些问题,或者可以帮助一些贷款的门外汉。

最后计算过程是这样的:

A.今年是整10年,计算一下:过去的10年中,以每月供1703元计,总共是本加利,是20万4360元。

B.现时仍欠银行本金24万7622元。

C.如果继续供,每月1703元,则20年全部供清后,这后20年合共供款40万8720元。

如果现在重贷,就是说,以前付出了20万4360元不算了,将今天仍欠缺的本金24万7622元重贷,那麽再供30年,如果利率算它是4.5%(一般说,相差1厘,才值得重贷的理论),每月供款是1254.66元。

那麽新的30年后付清时,总共要付45万1677.60元。

算一算:两种方法的最后结果:

A.如不重贷,合共支付本金和利息为:20万4360元+40万8720元=61万3080元。

B.如果今日重贷,20万4360元+45万1677.60元=65万6037.6元。

C.两者相差4万2957.60元。

也就是说,如果重贷,即使利率减少了1厘(1%),但他就要多供近4万3000元之多。似乎重贷并没有好处,多付了近15%的钱。

但他知道:另一个角度来说,重贷可以减轻了每个月的供款,由每月的1703元,降到1254元,差近500元。而且整个还款期也拖延多10年,即前后总共40年,所以他反对重贷,因为无好处。

但他在上述的计算方程式是出了错,错就错在后面贷款是新的30年,而不是原有剩下的20年。所以他计算出来的数就要多付4万3000多元。如果他将上面的余款24万7622元拿来计算重贷,利率仍然是原来的5.5%,那麽贷款期以20年计算,他的每月供款仍然是1703元没有变,这就证明:重贷是不影响已供的本金和利息的。 只要找到一定的利息差,就一定能降低整个供款。

当然这里也提一下每个人在签贷款文件时,贷款经纪一定有给您解释过的一条,就是:假如你今天借10万元, 30年后,总共19万3256元,几乎是本金一倍,而且我们还只是以年利率5%来计算,如果贷款时利率再高,那就还不止此数。

对想贷款的小市民来说,可能觉得又烦琐,又不值,中国人都不喜欢欠债,宁愿有钱一次付清,是可以理解。 但反过来想一下,银行将巨款借给贷款者,也要承担通货膨涨、金钱眨值和跟踪30年还款的人员和开销,双方也是一种恊议,贷款者得到银行的钱,完成买屋的梦,银行也从中赚取利息,银行也就是这样,用低利率向存款人吸纳金钱,然后用高利率贷款给贷款者,赚的就这个差价。

有一点可以肯定:重新贷款,如果利率相差不大,是不值得做,而且有不少重贷是必需手续费和公证行费用,起码估价费是逃不掉的。


资料来源:worldjou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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