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1和B-1、E签证比较

来源:张大钦律师 时间:08/13/2013 浏览: 6549

L-1是跨国公司派驻工作人员到美国关联公司工作所需的签证。 L-1有两种:L-1A是给管理人员的,L-1B是给关键技术人员的。通过延期,L-1A最长时间可达7年,L-1B最长时间可达5年。最初的L-1申请,如果由成熟的公司提出,可以批3年。如果由新设的公司提出,开始只批准一年,此后每次可延期两年。

L-1A持有人的直系亲属(配偶或21岁以下未婚的子女)可申请L-2签证进入美国。 L-2可以在美国读书生活。配偶L-2可以申请工作许可。

和B-1 商务考察签证相比,L-1有一些优势:

1、签证持有人的权限:

L-1签证持有人能在美国合法工作。

B-1签证持有人不可以在美国工作。因为B-1签证是针对商务相关活动下发的短期签证,不能从事任何雇佣工作。

2、在美国最长居留时间:

通常,L-1A签证最长是7年时间,而L-1B最长时间是5年。

通常,B-1签证的居留时间为6个月,之后经过延期申请获得另外的6个月。

3、配偶和子女在美国享有的权利和福利:

L-1签证的配偶和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可以随同进入美国,持有L-2签证的配偶还能获得EAD在美国工作。

B-1签证持有人的配偶或子女不能基於B-1签证的随行到美国。如果配偶或者子女想要随行可以申请B-2旅游签证,但是这并不是基於B-1签证而获,且B-2签证也不允许持有人在美国工作。

4、是否允许有移民倾向:

L-1签证允许持有人有移民倾向。移民申请或移民倾向不会成为L-1签证被拒的理由。

B-1签证不允许持有人有移民倾向。签证官可以看着你不顺眼,祭出“移民倾向”的莫须有罪名,拒絶你的签证申请,而你却几乎没有上诉的权利。

L-1签证和E-1条约贸易商签证或E-2条约投资商签证的比较:

1、国际条约:

L-1签证没有此类规定限制。 L-1签证持有人可以来自於任何一个国家。

E类签证持有人必须是与美国有友好通商条约的国家的公民。通常是美国的盟国或友好国家。

2、所有权或者控制权:

L-1签证对此没有要求。

E类签证要求贸易或投资公司的超过50%的股权必须由与美国有条约的国家的公民掌握。

3、雇员的国籍:

L-1签证持有人可以来自任何国家。

E类签证持有人的国家必须和美国有国际或投资贸易公约,持有人只能从事根据双方国家之间的协议而进行的贸易往来。

 

图片翻摄自网路,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

打开微信,使用 “扫描QR Code” 即可将网页分享到我的朋友圈。

亲爱的商家负责人:贵公司需要新闻发布的平台吗?华人工商新闻网为您提供24小时的中英文讯息平台,无论是新品上市的促销快讯、社区活动、消费情报、专栏写作...都欢迎您与我们联系。请电(626)280-8588,获得更完整的讯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