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常有餐馆因未依法提供残障设施而挨告,一名经营商场的华人业者日前突然收到法院传票,才知自己因未设残障停车位被求偿4000元。律师建议商家,除要熟知规定,最好还是投保商业保险,以免诉讼上身。
徐先生表示,根据传票内容,对方律师声称他的顾客是残障人士,车上轮椅的升降设备必须有较大空间才能使用,到商场消费却找不到残障停车位忿而提告,向他求偿4000 元,同时附注若他愿意和解,和解金为2500元。
徐先生说,他事前未曾收到商场店家向他反映有此事发生,就突然被告很莫名其妙,事后虽立即雇人来画残障车位,但不知该怎麽处理官司。
徐先生的商场位於洛杉矶市区,约有六间店家,八个停车位。他指出,经营商场近20年,没遇过这种事,但最近听闻不少这类案件,「觉得被敲诈」。
事实上,美国残障人士受联邦「残障人士法案」(Americans with Disabilities Act,ADA)保护,所有商业建筑物的内外设施都受规范,若遭检查出不合规定或检举就会被要求罚款或赔偿,同时须按规定改建商店设施以方便残障人士。
不过近年来,不少华人店家遇到残障人士滥用该法上门找碴。2011年,一名罗斯密居民在圣地牙哥的残障权益中心的帮助下,向圣盖博谷上百家店家兴讼。邓洪律师表示,之前有两名律师根据ADA专挑圣盖博谷的业者下手,后来经调查发现他们的顾客有很多根本不是残障人士,受害的业者至少千人,律师最后被吊销执照。
邓洪指出,加州有多达25万名律师,用ADA兴讼的律师「前仆后继」,商家要懂得自保,建议店家多投保商业保险。邓洪指出,开门做生意遇到纠纷在所难免,商业保险每年不到1000元,遇事可交由保险公司处理,会省很多麻烦。
邓洪提醒民众,遇到这类案件最好找律师应诉,千万不要不理会,被告若是在30天内没向法院作出回应,法院会作出缺席裁判,对民众很不利。
类似徐先生这样的诉讼屡见不鲜,最常见的违例包括大门的高度和宽度、店内通道空间不足以让轮椅通行,厕所马桶太高,或没有残障车位。邓洪指出,这种求偿诉讼动辄上千元,商家多选择息事宁人,最后大半以和解收场。由於对商家造成很大困扰,加州去年一项新法律就规定,若商家事后及时改进,可降低罚款金额。
残障法规有分联邦和地方等级,每个城市对残障设施的法规不尽相同,一般也建议业者与市府联络,探讨残障设施是否符合规定,做好保护自己工作。
资料来源:世界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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