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禁鱼翅法案(AB376)7月1日起正式实施,加州民众不能藏有、持有及出售鱼翅,一旦被发现可判最高一年有期徒刑,外加1000元罚款,持有鱼翅有如持有毒品一样罪孽深重,民众不要心存侥幸。
提出禁鱼翅法案的加州众议员方文忠指出,根据州渔猎局条文中的第2021.5项,加州禁鱼翅生效日从7月1日起,任何餐馆都不允许贩卖鱼翅,民众在家也不允许持有或食用鱼翅,一旦被举报,最高可判一年及罚款。
律师邓洪表示,虽然法案刚刚上路,可能有很多警务执行人员并不是很清楚,但民众不要以为躲在家中食用鱼翅,没有涉及买卖就没事,一旦被举报,同样要承担法律责任。
律师特别提醒,民众要注意提醒家人或朋友,如果从洛杉矶入境时,不要在行李中携带鱼翅,否则海关不仅会将鱼翅没收,携带者还有可能会被抓。
华人区Garvey Ave上许多家出售参茸鱼翅的店,都已经将鱼翅促销的宣传牌收起,一名老板表示,虽然最后鱼翅大降价有售出不少,但由於之前固定的餐馆客源没有了,到6月30日也没有全部清光,剩下的存货都已经收起来,准备送去朋友在别州的店舖。
一名香港老移民表示,广东人和香港人都很喜欢吃鱼翅,对於禁鱼翅的法案表示不解,他说,现在去餐厅吃酒席都点不到鱼翅了,总感觉酒席少了一味。
方文忠和马连县州众议员胡夫曼2011年2月联合提供禁鱼翅法案,同年9月法案通过,2013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方文忠认为,人类应该信奉与自然和谐共生,他相信禁鱼翅将有助於保护鲨鱼和生态环境。
他曾引用环保组织提供的资料称,渔民为谋取利益活取鱼翅,再把流血的鲨鱼扔回海洋任其死亡,市场1磅鱼翅售价超过600美元,而1磅鲨鱼肉不到1美元。
据了解,在此之前,美国太平洋沿岸地区的华盛顿州、奥勒冈州和夏威夷州均实行了禁鱼翅法案。
资料来源:新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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