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EB-5投资移民申请绿卡必须满足两个条件:第一是要满足投资条件,第二是要满足创造就业条件。通常来说,申请投资移民的最低投资要求是100万美元。如果投资在目标就业地区(高失业率和郊区),最低投资要求是50万美元。
投资人必须证明用来申请EB-5投资移民的资金来源合法。许多投资移民申请人有成功的经商背景,如自己的或与他人合夥经营的企业、公司、工厂等,往往需要用生意所得作为其投资移民的资金。
用生意所得证明合法资金来源需提供下列文件:
1.企业登记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合夥协议、股东协议、股份证明及其它公司企业合法存在,和投资人在公司企业占有股份数额/股份比例的有关文件。
2.企业报税文件,主要是指企业年度所得税报表,以及个人报税文件,即五年个人所得税报税纪录。企业营业税和其它税收文件也可提供,但其它税收文件只能表明企业的经营活动,不能准确反映出企业的年度收入情况。申请人应提供近五年的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对於来自中国大陆的申请人来说,由於所得税申报制度上的不同或申请人个人原因,提供五年个人所得税申报纪录并不是轻而易举的事。在企业没有报税纪录或者企业报税纪录并不反映企业真实经营收入及财产状况;或投资人是企业的老板,但企业登记并不在投资人名下;或投资人在公司企业持有股份,但股份登记不在投资人名下。凡此种种,都会对投资人申请EB-5投资移民带来困扰。但申请人还是需依据美国移民法规,提供相关材料。
3.股份/股权转让纪录。投资人也可用转让自己在公司企业里的部分股份或股权的方式筹措资金。这需要提供完整的股份转让文件,包括企业市值评估、股份转让协议及股份转让登记等。
4.薪资收入、股份分红收入或转让股份收入等资金进入投资人个人银行账户或配偶账户的纪录。
5.资金从投资人个人银行账户或配偶账户,通过一定方式汇入在美国申请EB-5投资移民的投资账户纪录。此资金转移过程及渠道必须完整,以证明合法资金的流向。
本文由陈冠英律师事务所(Law Offices of Eric K.Chen)资深法律助理罗越小姐(Lori Yue Luo Teffs)参照杨仁家律师文章并修改。陈冠英律师事务所地址:4545 Spring Mountain Road, Las Vegas, NV 89102,欢迎来电702-638-8886,702-308-4915。
资料来源:世界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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