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租短售屋违法 后患无穷

时间:06/19/2013 浏览: 6418

遭遇无赖强住不搬「钉子卖家」,不少华人短售屋买家委曲求全,考虑「返租给卖家」,新屋至少不被人白住。不过法界人士表示,如此办法不但违法,买家自身承担的风险更高。

建筑及地产律师陈建友表示,短售屋买主与卖方签署短售后回租合约,违反「避免拍卖变通法案(Home Affordable Foreclosure Alternatives)」,买家会因触犯联邦法后患无穷。

陈建友表示,HAFA是欧巴马政府2009年出台的一项法拍缓冲计画。经过审核的短售屋卖主除了可以透过销售房子避免法拍之外,还可以向政府领取3000元搬家补助金,并且免除任何法拍后可能面临的税务及银行追索房贷问题。合格条件包括房子必须是自住屋、房贷是2009年1月份或之前贷的等,批准条件包括短售屋卖家不能从短售中获得任何直接或间接的金钱利益(除了3000元搬家费外)、买方不能把房子租回给卖方。

所以,与卖方签署回租约就等於是欺骗政府。尤其是如果在返租过程中如果留下字句,很容易成为新屋主被告的把柄。

陈建友表示,前任屋主如果耍赖不搬家,可以按照一般方式来驱逐。成交隔天卖方就立即失去权力占有房子,按规矩应当马上搬家,买家随时可以开始驱逐程序,可以选择即刻执行或等45天后再行动,可以向对方追究「逾期占有损害」(holdover damages)。

此外,地产律师也特别提醒,房屋成交之后千万不要让卖家继续逗留更重要的理由是,因为一旦别人在屋内出现任何问题,所有责任都将落在新屋主头上,「好心人」反而可能引来无穷的法律后患。


资料来源:世界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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