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移民法规定,若以被虐待理由提出单方申请保留绿卡,申请人要提供对方使用暴力的证据,提证要求类似被虐配偶自办绿卡,例如:警方记录、医院验伤证明、法庭判决书等。假使申请人受精神虐待,申请人要提供社工或心理医生辅导记录。以下提供一成案例作参考:
申请人常被丈夫言语威吓,一次在吵架时,申请人被丈夫推到床下,申请人受惊之余往邻居处求救报警,并前往医院验伤,证实有几处轻微瘀伤。后来申请人与丈夫分居,有条件绿卡到期时,申请人丈夫拒与申请人共同申请取消有条件限制。我接办此案后,到法庭查探申请人的丈夫是否被检控家庭暴力(申请人认为她丈夫未被检控,因警方没找她作证)。结果发现申请人的丈夫不单被检控,并且认罪,法庭判以缓刑。我亦检查申请人丈夫的前次离婚法院档案,发现这名丈夫对前任太太亦曾使用家庭暴力。这宗案件在面谈当天马上通过。此案的成功关键在於我为申请人蒐集并提供很多有力的证据,证明申请人的丈夫有暴力倾向。不过,在办案时,由於申请人未明了提证要点,所以我要与申请人多次沟通,并取得申请人的信任,才慢慢从她口中取得有利案情的线索。这个经验亦证明了律师与当事人必须详细沟通,才可掌握有利於案件的证据,为申请人取得胜诉。
若没有报警或验伤记录,更需要多方面的客观旁证来证明对方的暴力行为了。以下是另一个成功案例,而申请人并没有报警或验伤:
申请人长期受丈夫的威吓及虐待,导致她不敢报警或离开丈夫并中途停止位申请人办绿卡。我为申请人以被虐理由自办绿卡时,以大量篇幅——交代申请人被虐待的细节,并让申请人的房东及朋友作书陈词证明他俩的真实婚姻关系及对申请人被虐待的事实。结果案件顺利通过,申请人拿到绿卡后便马上提出离婚,逃离公民丈夫的魔掌,后来更入籍成为美国公民, 接着为海外的父母申请移民来美。
(本文由黄丽华律师提供。版权所有,翻印必究。本文的目的是提供基本的法律常识,不能用作法律意见。读者的个案,应谘询律师。)
图片翻摄自网路,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