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移民法规定,个人项目的投资者,须在两年内创造出至少10个直接就业机会(只有某些特殊情况下能延长为两年后)。然而,区域中心的投资则有不同标准,并且可以包括创造出直接与间接就业机会。
什麽是或直接与间接的工作机会?
1. 直接工作机会:投资者透过个人项目投资自己企业,而直接产生工作职位。举例来说,如果投资者设立一间餐厅,所聘请的厨师,管理 人,或服务生,都属於直接工作机会。
2. 间接就业机会:是指投资者投资区域中心,伴随产生出的工作职位。举例说,投资者因为设立一间餐厅,在建筑该大楼时,所需要用到建筑与设计,和配备等人力资源,就属於间接就业机会。
注: 如果投资困难企业,则有另外的计算方式。
困难企业: 指已经营两年以上,却在投资者填写I-526表格前的一到两年内招致净亏损,这些损失至少占了该企业百分之二十的净值。
符合标准的员工: 指美国公民、永久居民或其他授权在美国工作的移民。也包括那些有特别身分的人,像是政治庇护,难民,或被驱逐出境的居民。但这不包括投资移民者,他或她的配偶与儿女,或没有移民身分的外国人(像是H-1B签证持有人)或没有被授权在美国合法工作的人。
全职就业机会: 因投资企业所提供的工作职位,并且每周要工作至少35个小时。在投资移民试点计画中,那些因试点计画相关投资而产生的间接工作机会,也能归列为全职就业机会。
轮班制度: 指两个人以上的合法员工,以工作总时数加起来合乎标准的方式,一起分担一份全职工作,这并不包括合并半职或全职的时数,这个全职职位必须是永久性并持续性的,这两位员工必须拥有和其他正职员工一样的福利,像是薪水,报酬与失业保险金等。
资料来源:http://www.uschinafranchise.com
图片翻摄自网路,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