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被陌生人占有,找警察有效吗?

来源: 陈建友律师 时间:05/24/2013 浏览: 11152

今年5月8日,旧金山报导有关於一位华裔地产投资者蔡先生的房产被一群约二十几位年轻人「占领」的新闻,他为此事报了警。起初,警察到达现场,盘问他们之后,却没有采取任何逮捕行动。后来,5月15日,警察又回去现场,不仅将所有「占领者」驱离,而且逮捕了四个人。根据报导,警察进入房产发现其中有人在此地种植大麻。可惜,报纸上却没提供任何解释,为何等了一个星期警察才作出判断,警察有权将次案以刑事处理。这起事件也引发了一些值得令人思考的法律问题。

当然,房产被别人占有了,尤其是陌生人,屋主报警是正常的反应。但是,家有家规,国有国法,凡事都得依循法律来解决,警察不能随便抓人。除了刑事法以外,加州法律已设置有民事法,来解决别人半夜擅闯自己名下房子的情况。若每次有人这麽做,就要动用刑事法的话,那或许这项民事条例就不太具有被保留的意义了。不过,谁不想利用警察来执行驱逐,这种方式即简便又省钱,很容易被人滥用。事实上,曾经有人明知道自己房子里头住的人或许有占有权,因一时气愤,就拿起电话打「911」,误导警察,目的是要警察来吓吓他,希望能够借此就能说服他自动迁离,不需化费金钱就能把房子收回来。

有一案例提供给读者参考,十三年前有一位李姓工程师,因公司裁员而失去工作,因而付不起房贷而面临法拍。此时他认识一位高姓同事,是一位兼职做贷款经纪的工程师,李先生请求他协助向银行办理抒缓措施,让他能够有充份的时间去找工作,不让银行收回房子。殊不知道高先生另有计谋,他晓得房子有净值,他不仅没帮李先生解决法拍的问题,还私下到拍卖现场竞价,结果他成功标到房子后,就打电话给李先生,要求他即刻搬离。李先生发现此事之后非常气愤,将高先生臭骂一顿。高先生脑羞成怒,拿起手机拨打「911」,他不向警察讲明住在里面的人是前任屋主,故意让警察误以为他的房子被人擅闯。警察十分钟左右赶到现场敲门。由於警察敲门很大声,把李先生给吓坏了,所以他就不敢开门。因为李先生拒绝开门,此时警察更相信里头的人是闯空门的嫌犯,恐吓李先生,他再不开门的话,他们就要破门而进,於是李先生就迫不得已把门开了。警察很生气,李先生一开门,警察就把他当作犯人对待,问也不问就把他两肢手往后弯,好像要扣押他的样子,叫李先生在草坪上半蹲下来,李先生吓到发抖,连尿都出来了。警察上楼搜索,感觉房子不像有被人擅闯,於是其中一位警察就从李先生的裤袋里拿出一个荷包,打开一看,驾驶执照上所写的正是这栋房子的地址。此时警察才发现他们判断错误,上了高先生的当,责骂高先生一顿之后就离开现场。接着,高先生与两位警察就被李先生告上法院,最终以5万元赔钱了事。

  以上蔡先生的案子里,若陌生占有者出示了水电帐单,表示他们已在此地紮营一阵子,遇到这个情况,有经验的警察都会小心翼翼处理,除非有人明显触犯刑事,他们是不应该将一个民事案以刑事处理,以免惹祸上身。所幸肇事者不是在房产上是房客关系而莳花植菜,而是陌生���占者种了大麻,除非持有大麻卡或种植不超量,能够证明大麻是合法的,否则警察不能以此理由抓人需以刑事现行犯才能以此为由抓人,不仅能进入现场抓人,而且因为此地是犯罪场地,还有权逮捕驱离所有人。因此,蔡先生最终还是如愿以偿,房子回归自己的自主权和所有权。

蔡先生和李先生房产被侵占的状况不一样,前者是陌生侵占者,后者是前任屋主,两者都不能以刑事案处理、陌生侵占者要看侵占地方为刑事犯罪现场才能以此抓人逮捕归案。有关於房地产法律问题请谘询专精房地产执业律师。

[陈建友房地产律师事务所 陈建友 律师 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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