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持有租房备用钥匙、未经房客允许进入租房,令房客感到个人隐私受侵犯。法律专业人士指出,房东虽有权保留后备钥匙,但房屋一旦租出,即失去对房屋的使用权,房东擅入租屋,可能吃上哑巴亏。
律师薄尚乐指出,房客一旦租下房屋,对房租就具备租用人权力(leasehold interest),除非租赁双方达成协议,否则房东没有绝对权力进入租屋,只有「合理检查」的权利,例如火灾、漏水等紧急情况,即便这样,要进屋也应尽量通知房客,卖房、招租房屋开放,也应与房客协调,房客在不便的情况下,有权拒绝。
租房内一旦发生物品丢失,或撞上尴尬场面,房东可能百口莫辩,只有哑巴吃黄连。
薄尚乐以曾经处理的案例指出,有房东欲将出租的房产出售,但几个星期过去,都没联系上房客,於是房东擅自打开租房,房客回来后称,一部价值1600元的笔记本电脑丢失,并出示单据证实电脑价钱。初审小额法庭以房东不应擅自进入租屋,判房东败诉,房东以自己的经济状况根本不屑偷笔电,上诉到高院,结果仍维持原判,只能承担这笔损失。
更曾有房东擅入租屋时,刚巧碰上异性房客沐浴完,衣衫稀松的从盥洗间出来,差点惹出性骚扰官司。
律师张军指出,房东持有备用钥匙,虽然没有法律义务告知房客,但与住酒店同理,房客应懂得房东可能持有租屋钥匙,不过对於房东来说,也应谨记持有钥匙不代表能随意进入租屋。
薄尚乐也指出,如房东实在太超过,房客可向法庭申请禁制令,要保护其对租房的使用权,在证据足够的情况下,房东甚至可能还会被判赔偿房客申请禁制令的法律花费约3000到4000元。
资料来源:世界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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